03月01日讯
据发改委网站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同意山西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称,同意山西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一同发布。据此制定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方案提出,第一阶段(2015年—2017年):电力行业市场化体系初步构建。完成电力市场框架方案设计;完成输配电价核定,基本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完成相对独立交易机构的组建和交易平台的建设与运行,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和交易规则,启动电力市场模拟运行和试运行;完善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开展售电业务放开试点;实施煤电铝、煤电化等循环产业链试点;初步实现外送电的规模化直接交易。到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量达到全社会用电量30%。
第二阶段(经过3年或更长时间):电力市场化体系全面建成。电力市场化定价机制基本完善;形成健全的电力市场监管规则体系;工商业领域电力直接交易全面放开;形成发电侧、售电侧主体多元、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跨省跨区市场化电力直接交易份额进一步扩大,逐步形成运转高效、具有全国竞争力的现代电力市场,并逐步融入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使全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山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第一阶段期间,根据近三年改革目标,确定重点推进以下八大任务: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建立和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推进售电侧改革、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电源、科学规范自备电厂管理、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