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月01日讯
宏达股份(600331)3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宏达实业”)于2016年2月29日,将其持有的公司1335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海海石榕实业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质押期限为一年。
上述股权质押后,宏达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5.348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60%,占公司总股本的26.32%。
宏达股份表示,宏达实业质押上述公司股份是为满足其所投资的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宏达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