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陈永辉)因镇上修路,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在没有和村民谈妥的情况下,施工方将2户村民的房屋、树木推到,当时两户村民均不在家中。对于村民房子被拆,商南县富水镇政府发文回应称,系施工队误拆。
打工回来发现房子被推倒
富水镇小伙小汪家在镇街道,2015年镇上实施富东街道路建设项目,小汪和其他几十户村民被纳入拆迁范围。具体的征地工作由富水镇政府组织实施。小汪家情况比较特殊,其父母过世,家中三个姐姐都已出嫁,他则在外地打工。
今年1月16日,小汪家的房子突然被村里开进来的挖掘机推倒。“第二天听我姐姐告诉我的,赶回来发现房子已被夷为平地。”2月29日上午,提及此事小王仍气愤地说,房子被拆前没有人给他提过此事,父亲在世时,听说要拆迁,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最终没有达成协议。
与此同时,和小汪家紧挨着的村民张勇家的厕所、沼气池及两棵大树也被一起推倒。“我当时在我弟家,等我回来时发现,一台挖掘机正在推,旁边有不少施工方的人。”张勇称,当时他特别生气,找挖掘机司机理论,双方因此发生了冲突,随后当地派出所介入。
未与镇政府签征迁协议
华商报记者在事发地看到,小汪家的房子变成了废墟,门窗还残留在废墟中,几棵大树被连根推倒,横七竖八地倒在废墟上。“房子、猪圈、厕所原来都在这,现在被砖块压着啥也看不到了。”站在废墟上,小汪说,房屋被推倒前,没有任何人给他打招呼,他家也没有和镇政府签订任何征迁协议。
小汪称,他家的1间房子、猪圈、厕所及大树全被推到,他先后多次找到镇政府和施工方都没有结果。张勇也表示,拆他们家厕所、沼气池之前,他和镇政府并没达成任何协议。他阻挡后,施工方出面解决与他达成了一份协议,由施工方向他赔偿厕所、树木、沼气、看病、误工费等共计2600元。
镇政府:可以给经济赔偿
华商报记者在富水镇政府见到一份关于《中共富水镇委员会关于汪某上访事项的回复》,该文件称,“小汪房屋被拆为施工方传达口误造成,为施工方个人行为,富水镇政府没有安排施工方拆除小汪家的房屋。”华商报记者电话联系了负责此事的富水镇经济发展与社会改革办公室主任喻卿,喻卿介绍,富东街道路建设项目为2015年项目,总投资2000多万元,共涉及拆迁户42户,现在只剩下13户群众没有谈妥。
喻卿称,对于误拆一事镇上的处理意见是,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小汪,可以给予当事人房屋拆除后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由于多次协商,当事人仍对赔偿等问题无法与施工方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当事人小汪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镇政府的说法,小汪称,事发后从来没有人出面协调解决,更谈不上赔礼道歉。
富水镇富东街项目施工方国立建筑公司陈姓相关负责人承认误拆行为,并表示,“我们已经和小汪接触了,也愿意进行赔偿,希望能够由政府出面解决,实在不行走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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