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日从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获悉,因安排下属以虚报宴请对象、人数事由等方式报销餐费9000余元,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试用期)曹洪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015年8月,中央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收到中央巡视组转交问题线索,反映曹洪民等人公款宴请问题,据此进行了核查。
经查,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曹洪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4次组织公款宴请,并通过安排下属虚报宴请对象、人数、事由等方式报销餐费共计9000余元。
其中,2014年9月,曹洪民以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名义宴请国务院扶贫办有关领导,参加人员共6人。经曹洪民签批同意,该笔餐费虚列参加人数为11人,以虚假名义在中心报销。
2015年5月,曹洪民宴请时任国务院扶贫办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人员共6人。经曹洪民签批同意,该笔餐费虚列参加人数为10人,以虚假名义在中心报销。
曹洪民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经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批准,给予曹洪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经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批准给予曹洪民行政撤职处分。国务院扶贫办机关纪委同时给予发展中心参与公款宴请和报销造假的2名处级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对3名参与公款宴请的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2名办理报销手续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记者 袁海涛 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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