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月02日讯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3月2日表示,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将提交关于取消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政策的提案。
贾康指出,现行税收制度下,我国企业和个人持有国债获得的利息收入免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这一政策对提升投资者认购国债积极性、促进国债发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深入和债券市场发展,这一政策与当今市场化的金融环境已显得不相适应,不利于健全国债收益率曲线及降低财政实际融资成本。从改革与发展的全局考虑,建议取消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政策。
综合考虑我国当前国债种类、投资者结构以及相关税制,取消免税政策可采取以下思路:对持有记账式国债获得的利息收入,机构投资者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储蓄国债的利息收入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应做好必要的宣传工作,使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散户”知晓实际收益水平将与过去大体相当这一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