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3月2日专电(记者张翅)近日,重庆国资系统明确“僵尸企业”标准,力争2016年清理退出200户,2017年基本完成相关清理退出和处置工作。
重庆市国资委副主任黄宗山在重庆市供给侧改革方案发布现场提到,“僵尸企业”是指那些无望恢复生气,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僵尸企业不同于因问题资产陷入困境的问题企业,能很快起死回生,僵尸企业的特点是长期性、依赖性。从资产负债情况看,僵尸企业资产负债率应超过85%。
重庆将采取科学合理认定,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力争企业集团内部处置一批,兼并重组一批,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一批,破产关闭一批。用2—3年时间,通过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鼓励企业主动进行市场出清,去除一批过剩产能、一批房地产库存、一批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使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生产不安全、长期亏损的企业基本消除,腾出资源要素、市场空间支持有前景的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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