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3月3日电(记者杨洪涛)贵州坚持扶贫资金“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分级建立分工明确、权责对等的资金分配、使用、监管机制,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精准投入”。
记者从贵州省扶贫办了解到,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贵州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统筹安排使用资金,重点扶持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扶贫企业发展扶贫产业,带动贫困户创收增收。
根据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审批人对所审批的项目资金负有跟踪问效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资金使用人负有依法依规使用资金的直接责任。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主要任务,主动介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乡(镇)、村必须支持、配合。
同时,贵州还在“扶贫云”系统上,统一开发、运用扶贫资金管理动态监测系统模块,对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及时录入、实时监管。通过“扶贫云”及部门门户网站等互联网手段,及时公布扶贫资金管理信息。
一些地方探索运用新技术手段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管。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扶贫办建立了“扶贫项目精准化监控平台”,利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导入扶贫项目基本信息和实施地点的GPS数据、图片,对全州扶贫项目点准确定位、实物化管理、全程监控,压缩了“套取、冒领扶贫项目资金”的空间。
此外,贵州还进一步严明扶贫资金管理有关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执行中央和省的扶贫开发政策的,因审批项目前期调研不够或决策失误造成扶贫资金重大损失浪费的,使用扶贫资金搞“形象工程”“垒大户”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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