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演员傅艺伟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朝阳群众举报,目前已被警方带走。傅艺伟于1990年凭借《封神榜》中的苏妲己一角迅速走红。(3月2日《新京报》)
朝阳群众立功了,大多数网友作此评论,然而,即便没有朝阳群众还有其他地区的群众,即便没有群众还有毒品自身的毒害。一朝吸毒,终生受损,凡吸毒者大约没有好下场,立功者岂不正是拯救者?因此说,艺人吸毒,或自己暴露,或自己堕落,或被人举报,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样的好结果?
从艺人吸毒涉毒的历史来看,因为其职业特殊性,与毒品传播的途径较普通民众更便捷而“被衷情”。因此而言,艺人吸毒一般来说比普通民众更容易一些。但艺人吸毒,无需再贴上角色标签,这只是毒品传播泛滥的一种形式与表现而已。而作为艺人群体,其吸毒涉毒比例未必一定呈现畸高之势。
妲己涉毒,与角色无关。无论歌星影星等明星艺人,一旦有吸毒消息得以确认,人们普遍会将其剧中角色与吸毒丑恶相关联,认为这是一种角色错位。而戏毕竟是戏,剧毕竟是剧,剧中人当然不是演员本人。妲己虽行为丑恶但外貌美丽,谁会想到如此一个美人会容留他人吸毒?然而错就错在这种角色的错位,将角色之美,转化为对演员之美好期许,可以理解为受众对美的理想化追求,但绝非可以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角色划等号。比如歌星吸毒,人们听惯了其美好的歌声,也就将美好赋予了其本人,岂不知艺术角色与其本人德性并不能划等号。让艺术的归于艺术,让丑陋的归于丑陋,泾渭分明的看待明星吸毒,如此才能辨明是非、丑恶、黑白。
妲己涉毒,法律无需偏私。纣王宠爱妲己而误国,法律不能偏私于任何吸毒艺人,艺人吸毒与角色无关,也就是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惩处的惩处,该法办的法办,让更多的朝阳群众点亮一盏禁毒明灯,如此才可能对艺人吸毒现象的禁止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