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陈永辉)3月2日,华商报A07版报道了商南县富水镇小伙小汪家及另一户村民因镇上修路,房屋、树木被施工队推倒一事后,商南县委书记刘春茂、县长崔华锋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富水镇政府积极做好协调赔偿。
今年1月16日,小汪家的一间17.2平米的土坯房被突然开进来的挖掘机推倒。经了解,镇上修路,已与拆迁范围内的绝大多数群众签订协议,由于小汪在兰州工作,致使拆迁协议没有签订。经查,小汪房屋系工程施工方传达口误造成被拆,属施工方个人行为,富水镇政府没有安排施工方拆除小汪房屋。
此事经华商报报道后,商南县委县政府成立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对房屋拆除后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3月4日,经富水镇政府多次组织协调,小汪与施工方最终达成补偿协议,由施工方向小汪补偿房屋损失及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3月5日,小汪证实已收到补偿款。就此事,商南县纪委也已介入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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