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修文县,一家公司的一名“90后”员工,利用担任出纳职务的便利,挪用公司372.5万元赴澳门赌博。案发后,他向公安机关自首。事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9年。
今年26岁的陈某是福建人,2009年,他进入贵阳修文县一制造企业工作,2010年开始担任该公司的出纳员,负责现金收支业务。
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20日,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多次将公司银行账户内的372.5万元提存转入自己的账户。这些钱被其用于去澳门赌博,致使该款不能追回。
此外,陈某还虚构公司需要办理平仓业务,冒用公司名义,私自将公司财务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抵押给他人借款300万元。
事后,陈某又将这些钱转入自己的账户,远赴澳门赌博。
2015年2月9日,陈某所在的公司发现端倪后报了警。案发后,陈某主动到修文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修文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挪用公司372.5万元,构成职务侵占罪,同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将公司印章抵押,骗取他人现金300万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据我国刑法,判处刑期总和19年,决定执行18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
对该判决,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述,认为后面的300万元借款是私人债务关系,与公司无关。此外,他具有自首情节,并已取得原公司的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3月4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就是否构成诈骗罪等展开辩论,庭审持续约1小时,法院将择期宣判。(记者 罗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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