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赣榆区公安局在今天对外发布的通报说,近日,有网友通过微博发布博文称:该区班庄镇一男子养狗“看管”被拐女子。对此,当地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组到班庄镇赵班庄村开展调查,未发现赵某家有被拐妇女一事。赵某养狗是为了看护新盖的楼房,并非网传看管被拐妇女。
警方称,3月7日,工作组又专程赶赴宿迁市泗洪县找到博文发布者陈某,进行当面核查。据陈某介绍,该博文内容系网友提供,其未经核实进行了发布,对博文所说情况并不了解。目前,陈某已主动将该博文删除。目前,工作组正对该博文报料者进行核查。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网民朋友必须遵法守法,坚守“七条底线”。在转发信息时一定要慎重,需经反复核实、甄别后再转发,随意转发谣言或者虚假信息构成违法。
作者:崔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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