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晚上8点半,成都康先生和妻子李小姐再次踏上从北京直飞大溪地的航班。
16个小时前,这场计划半年的新婚蜜月之行因为飞机机翼故障,飞机在起飞90分钟后就宣布返航。旅行社工作人员承诺,检修完毕后的飞机可以再次起飞。
在酒店和机场度过焦灼的16个小时,带上新买的婚纱,浮潜道具和水下相机,康先生和李小姐再次登机。李小姐不堪疲惫浅浅入睡,康先生却睡不着:盯着飞机上的电脑实时航线图,眼睛眨也不眨——飞机并未像预期一样由北京向太平洋飞行,反而沿着内陆在打转,“转了四五个圈后,我叫醒妻子,告诉她,又要返程回北京了。”
一天内两次出海关也两次迫降在出发地北京,夫妻俩蜜月之行正式搁浅,和康先生一样遭遇的还有飞机上另外超过2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当天,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宣布行程取消。截至记者发稿,康先生依然在跟旅行社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新婚夫妇花6万元去大溪地度蜜月
12日,记者在成都科华路见到了康先生、李小姐夫妇。新婚不久,夫妇俩就约定好,一定要去大溪地度蜜月,“大溪地是全世界最漂亮的海岛,也是我心中的圣地,没有去大溪地都不算度蜜月。”李小姐斩钉截铁地说。
两位当事人的机票2015年10月31日,康先生夫妇通过凯撒旅游成都分公司订购了2席今年春节前夕从北京直飞大溪地的旅行:每人花费29999元,包括飞机、住宿,旅程为8日六晚,从北京时间1月31日凌晨2点登机直飞,直至2月7日北京时间凌晨5点半回北京。
之所以选择凯撒国际旅行社,“他们就是做高端线的,价格也比其他旅行社贵。”李小姐透露,国内只有凯撒国际旅行社可以包机直飞大溪地,其他都要在新西兰、东京等地转机,考虑到签证和飞行时间,夫妇俩选择了此旅行社,“我们3万元每人是套餐中一类,其他还有不同价位的,最贵的7万多每人。”
为了去大溪地,夫妇俩早早计划,从时间安排到工作请假,订好美美的婚纱,带上浮潜需要的潜水镜和水下相机,甚至提前在网上订购了当地一日游套餐,回程的机票也订好。“推掉了春节期间的亲友聚会,就为了去一趟大溪地度蜜月。”
今年1月30日,夫妇俩到达北京,第二天凌晨2点半,夫妇俩提上2个26寸的行李箱和3个行李包,准备开启蜜月之旅。
然后,就发生了本文开始的一幕。
飞往大溪地的航班。图据微博31日22点半,飞机再次迫降北京,“这一次由凯撒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陈先生宣布,本次旅游行程取消。”李小姐回忆,在现场每位游客还收到一张来自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通知,上面写明“不建议按原计划前往大溪地,请终止本次行程,凯撒旅游将退还全部团款。”同时后续补偿方案将会尽快协商。
也因于此,李小姐和康先生护照签证上,都有2次当天通关又注销的记录。“我都担心以后会不会有影响,以后每次都要向签证人员解释。”李小姐有些烦。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准备起诉
第二天即2月1日下午,包括李小姐在内的每位游客都收到主题为“致全体游客函(大溪地)”微信,发布者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表示,不建议客人继续此次旅行,同时全额退还团费;报销北京客人往返机场打车费,外地客人到机场往返交通费用;承担处理期间住宿费、餐饮费;赠送日韩航线游轮游。
对此,李小姐夫妇并不太满意。“我们查过,那个游轮游打折的时候就2000多块钱。”李小姐夫妇希望按照合同办事。李小姐介绍,按照此前夫妇俩与成都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的由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规定第17条,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的通知,出境社向旅行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同时支付违约金,行程开始当日,需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机舱内乘客们焦急等待“凯撒那边不同意,坚持说要按照此前的赔偿方案行事。”李小姐说。蜜月之行泡汤,春节假期还在继续,夫妇俩通过其他旅行社又紧急定了2月3日前往马尔代夫的旅行,2人2.8万的旅行费,“这在我心中还是不算蜜月,我一定要去大溪地。”
2月18日,李小姐夫妇收到全额团费退款。李小姐透露,“此次旅行延误的团费、往返机票、动车票、滞留北京的食宿费、大溪地当地一日游费、交通费等一共67954元,旅行社应该再按照合同法支付团费20%的违约金即12000元。”
第一次的官方回应在多方投诉无果后,李小姐已经在3月初,分别向凯撒旅游成都分公司、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发去律师函。截至记者发稿,双方依然未能达成一致。
旅行社:出于安全考虑取消行程不算是无故取消
12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此次帮李小姐办理合同的凯撒旅游成都分公司工作人员苏先生。苏先生介绍,此次旅行使用的是大溪地航空的包机,“当天是因为大溪地航空故障,延后出发,当时大溪地航空方说可以起飞。随后第二次还是因为飞机故障迫降,凯撒旅游出于对乘客安全的考虑,取消此次行程。”
苏先生透露,在2月1日已经由公司决定出具赔付方案。“目前为止大溪地航空都没有给出赔付方案,现在的费用都是由凯撒旅游垫付的。”至于所谓的20%违约金,苏先生回应,“其中指的是无故取消行程,我们是有原因的,出于安全考虑,不算是无故。”对于李小姐夫妇的要求,苏先生表示已经向上层领导进行汇报,“客人最开始要求我们赔付2倍的团费,我们没有答应。现在又要求赔偿20%团费。”出现此次问题,苏先生表示他也很遗憾。“但目前的赔偿方案都是所有乘客同意赔付,不可能单一赔偿。作为公司工作人员,我肯定按照公司要求做。”
律师说法
是否支付违约金要依照合同条件
针对是否应该支付违约金,记者联系上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陶洁。陶洁表示,旅行社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具体的合同条款,“如果合同上写明任何情况不能成团都要支付违约金,那么就需要支付。如果支付违约金有专门的条件条款,那么就依照条件来,不满足条件就不用支付。”
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斌认为,“这是由第三方航空公司引起的,而合同中的违约金主要是惩罚一方有过错的恶意行为。在旅行中本身就存在不可抗力,这种情况下不算是旅行社恶意主观违约,不应支付违约金。”徐斌建议,如果游客要走诉讼程序,可以把旅行社及航空公司都作为被告方,“毕竟游客是跟旅行社签署的协议,旅行社有义务让游客完成此次旅行,游客并非直接与航空公司签约。而事件中航空公司是有责任的,因为确实是飞机故障,航空公司有义务把游客安全、平安的送到目的地。”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