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现年21岁的王某,平时不务正业,游手好闲。2015年6月,王某听陈院中学的两名学生李某和郭某说,他们同学弓某在学校扬言要找人打王某。于是,王某便与这两名学生将放学回家路上的弓某拦住,带到学校附近的打麦场进行殴打,逼迫弓某下跪叫爷求饶,并对求饶过程用手机进行拍录,后将该视频上传网络予以传播。
弓某受害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传唤李某和郭某接受调查时,王某到派出所门口盘问二人是如何给公安机关交代的,在二人没有理睬的情况下,被王某踢了几脚打了几巴掌。
时隔几日后,王某与朋友马某一起在野炊,马某在骑摩托车行使中,路遇正在修路的铲车挡了路,遂与铲车司机发生口角,马某打电话叫来王某后,二人对铲车司机进行了殴打。
经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王某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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