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超)一时的虚荣心作祟,杨先生私自将“永源”轿车的车辆标志改成“丰田”,没想到3月6日刚下西宝高速,被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宝中队民警查个正着。
当日,一辆悬挂甘E659*0号牌的“丰田”牌灰色小型普通客车,进入西宝高速宝鸡收费站附近交警检查点,执勤民警看来看去,总觉得这辆车哪里不对劲,随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杨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民警详细地查看了车辆,并登录公安网,进行查询核实后发现,这辆所谓的“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实际是“永源”牌。
执勤民警丁凯发现,车轮、车头、车尾等外部标志全部被换成了“丰田”,但方向盘等部位的标志还是“永源”。杨某自称,他在宝鸡打工,因一时虚荣心作祟,将车标更换掉,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鉴于该司机未造成严重后果,民警责令其恢复原车标志,并对该车驾驶员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西宝中队民警丁凯表示,私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是违法行为。一旦这种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将会给破案带来重重困难,他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要发生上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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