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玉凤
通讯员王虎羽
记者昨日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由宁波同创强磁材料有限公司等7家中国企业自发成立的“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烧结钕铁硼领域的涉日专利诉讼中首战告捷,日立金属株式会社的两项烧结钕铁硼核心专利上月被美国专利商标局裁定无效。
烧结钕铁硼是一种永磁材料,广泛应用于计算机、通信、新能源汽车、电子、机械、国防、医疗等领域,发展前景良好。“日立金属”总部位于日本东京,是全球最大的生产、销售烧结钕铁硼企业,拥有600余项烧结钕铁硼专利。
国内稀土永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遭遇“横风”。2012年8月,就4项烧结钕铁硼工艺专利,“日立金属”及其美国关联公司在美国提出针对全球29家公司的“337调查”,其中包括4家中国公司。2013年5月,3家中国公司与“日立金属”达成和解,同意支付专利费和视销售情况的“抽头费”,从而取得“日立金属”专利许可。
“日立金属”以专利许可的形式垄断市场。在中国,“日立金属”只授权了8家企业,未获授权企业受制于“日立金属”的专利封锁,无法进入美国、欧洲、日本等高端市场。
“因为惧怕专利诉讼,多家美国客户无奈中断与中国企业的合作,国内企业一年至少失去5000万元的美国市场份额。”“稀土联盟”海外组负责人、宁波同创强磁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赵红良介绍,2012年8月份“同创强磁”联合“沈阳中北通磁”等7家企业成立“稀土联盟”,对“日立金属”的专利封锁实施反击。
通过聘请国内外顶尖的技术专家和反垄断法专家分析发现,相比20年前,“日立金属”600余项专利的生产技术并未有革命性的创新,但“日立金属”通过专利打包、捆绑等方式变相延长专利保护期限。
2014年8月11日,“稀土联盟”赴美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起了针对“日立金属”相关核心专利无效的宣告请求。在国内,“同创强磁”联合3家本土企业于2014年底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日立金属”构成专利滥用垄断。目前,案件正在等待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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