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新京报记者 左燕燕 摄
新京报快讯(记者左燕燕)乘地铁被挤倒,拨打地铁热线扬言“炸地铁”,公交总队刑侦支队因此出动千人在地铁各站巡控,因涉嫌制造恐慌,王某某被控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3月18日上午,该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2015年10月30日10时24分,王某某在北京市西城区地铁西单站,使用手机拨打地铁服务热线,编造‘炸地铁,建国门地铁’内容的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17日上午,在西城法院,公诉机关起诉称,应当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交总队刑侦支队提供的工作证明显示,接到电话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总队长临阵指挥民警1114名,于发案后对全市各站地铁加强巡控,市局调配武警140余人对重点地铁站进行安防,直至嫌疑人抓获。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54岁的河南人王某某(女)表示认罪。
“当时在西单下地铁时,几个小伙子下车把我挤得摔了个跟头,我很生气才给热线打的电话,刚开始是埋怨没人管我,最后说了就算我死了,地铁也好不了,有人炸地铁。”王某某在讯问笔录中称。
庭审现场,王某某表示,自己当时喝了一斤多的酒,一时糊涂,至于电话内容,现在都不记得了。
该案当庭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之一之规定,王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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