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接到12301旅游报警服务热线投诉称,三亚市吉阳区鸿港新贸城一水果店有掺杂增重的行为。
接到投诉后,旅游警察支队联合三亚市工商局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通过现场取证,确认消费者是在鸿港新贸城某水果批发店购买的释迦中掺杂了大量的纸,经营者为段某玲。
执法人员立即对段某玲进行查找,而段某玲听到风声后已连夜逃离三亚。在海南省港务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3月15日下午,正准备逃跑的段某玲夫妇在海安港落网。
据违法行为人段某玲供述,3月10日10时许,在鸿港新贸城某水果批发店卖水果给他人时,以低价为诱饵,通过在水果箱内垫纸的方式来称其重量,从而使重量增加来欺诈他人。
据了解,段某玲对其多次通过此方式欺诈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三亚旅游警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行政拘留15日。
三亚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旅游警察支队将坚持严管重罚,对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出现一起查出一起,依法清除破坏三亚旅游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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