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购化妆品汞超标7473倍 诉京东获赔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2016-03-18 15:26:05

“松竹脱丽露美白祛斑五件套”中的化妆品

“松竹脱丽露美白祛斑五件套”中的化妆品

化妆品汞超标7473倍 诉电商获赔

张女士经诊断为汞中毒

张女士经诊断为汞中毒

松竹脱丽露美白祛斑五件套中的晚霜右经检测汞含量超标7473倍

松竹脱丽露美白祛斑五件套中的晚霜右经检测汞含量超标7473倍

1号店和亚马逊已下架同款产品,淘宝网仍然有售

1号店和亚马逊已下架同款产品,淘宝网仍然有售

法制晚报讯(记者江丞华)市民张女士在京东商城的第三方专营店买了“松竹脱丽露美白祛斑五件套”,使用后被确诊为汞中毒、肾病综合征和低蛋白血症。经鉴定,五件套中的“松竹”牌晚霜汞超标7473.1倍。

北京市通州区法院认定,张女士的三项病症系使用涉案化妆品所致。同时认为多数消费者在京东商城上购物,是出于对京东公司的信任。现京东商城未尽到监管义务,故应承担赔偿责任。

2015年,法院判决京东商城和销售商共同赔偿张女士损失5.4万余元。《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获悉,京东商城会审核入驻商家的资质,但不会对产品进行检测。近日记者发现,涉案的“松竹”晚霜已被京东商城下架,在销售过这款产品的一号店、亚马逊网站也已经不见踪影,但淘宝等电商仍然有售。

事发经过

上京东买化妆品使用后出现汞中毒

2014年5月4日,张女士花99元在京东商城网站上买了一套名为“松竹脱丽露美白祛斑五件套(美白保湿祛斑补水去黄去黑色素)”的化妆品,套装中包括:清爽美白洁面乳、养白素、晚霜(美白祛斑霜)、日霜(深层护理霜)、玫瑰修复液。

张女士就医的记录显示,使用了上述美白祛斑产品不久后,她的身体开始出现不良反应:“2014年6月13日,眼睑出现水肿,尤其以晨起明显”,“8月15日发现下肢水肿”。

“先后去了三个医院。最后去的是307医院。”张女士在这里被确诊为汞中毒,并伴有肾病综合征和低蛋白血症。随后,张女士于2014年9月10日、2014年9月29日两次住进307医院的中毒救治科,进行“驱汞、改善循环、补液促排”治疗,两次住院时间共计21天。

307医院的出院记录显示,张女士的入院主因是“眼睑水肿3月余,双下肢水肿1月余”,血尿毒检示血汞24.7ng/ml,尿汞29.5ng/ml。张女士觉得很纳闷,自己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汞中毒”呢?

在医院治疗期间,一位医生提醒了张女士。“大夫问我是不是使用了什么化妆品,我就说用了松竹脱丽露。”

顾客维权

起诉平台和第三方卖家索赔16.8万元

张女士所购松竹脱丽露的卖家是“雨滋专营店”。它是长沙雨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开设的第三方网店。据了解,长沙雨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松竹脱丽露的代理销售商。

数次就医、两次入院,张女士身体受到伤害,经济上受到损失。张女士找到京东商城和雨滋公司,就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协商赔偿事宜。“第一个找的是京东的客服,随后又找了雨滋公司。但答应的赔偿金额太少,连误工费都赔不了。”张女士的家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协商未果,张女士将京东商城和雨滋公司诉至通州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31465.08元、误工费11277.32元、交通费2000元、住院期间伙食费2100元(住院共21元,每天100元)、营养费10000元、护理费5793元、公证费114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0元、鉴定费5000元,以上共计168775.4元。

在张女士看来,法律规定产品销售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雨滋公司作为化妆品的代理销售商理应承担责任;京东商城系“松节脱丽露美白祛斑五件套”商品的销售平台,其在经营的商城网页上对所售美妆商品作了100%正品保证的宣传,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电商辩解

检验过销售商资质别人用了没问题

面对张女士的诉讼,京东商城辩称:该公司仅提供网络平台服务,既非产品销售者,也非产品生产者,并非买卖合同的相对方。并且,京东商城已经尽到了法定义务,确保了入驻商家的合法性,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京东商城还认为,张女士的病理症状与“松节脱丽露美白祛斑五件套”没有因果关系。首先,该美白产品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其次,张女士使用该美白产品期间可能摄入其他含贡物质导致其汞中毒。再者,张女士并非是唯一通过京东商城平台从雨滋公司处购买并使用该化妆品的消费者,但别人用了之后都没出现问题。

京东商城提交了与长沙雨滋公司签订的协议。双方约定,雨滋店铺内商品,均以其自身名义进行商品信息上传、展示、咨询答复、商品销售等;其销售及服务出现争议、纠纷,国家机关机构调查时,由其以销售者身份处理。京东不参与店铺经营,也不直接介入雨滋公司与其他人的纠纷。京东公司还提出,其作为互联网平台提供者,已经检验了雨滋公司的资质。

雨滋公司辩称,张女士没有证据证明是该公司所售出的化妆品导致其汞中毒。雨滋公司还认为,他们并非上述美白化妆品的唯一销售者,张女士完全可能是在淘宝或其他网站上或者是实体店买到涉案化妆品。

法院审理京东未尽到监管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在通州法院看来,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有三个。第一个,是涉案产品与张女士汞中毒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张女士购买的“松竹脱丽露美白祛斑五件套”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汞含量超过国家法定标准7000余倍,其本人在使用该产品后出现身体不适症状,经医院诊断病情为汞中毒等,据此可以认定该产品汞含量超标与张女士汞中毒等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雨滋公司在法庭上要求张女士证明确实是使用了涉案产品才导致损害后果,但法院认为,涉案产品是日用品,要求张女士证明既往已经发生的日用事实,无异于大大加重了她的举证责任。法院结合日常生活经验中护肤品的每日使用量、购买涉案产品与病发的时间间隔、涉案产品的剩余量等,认定张女士确实在购买产品后进行了实际使用,且被鉴定的产品即是通过京东商城平台从雨滋公司处购买的产品。

案件的第二个争议焦点是,京东商城是否应与雨滋公司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认为,京东商城与雨滋公司签订的平台服务协议,是二者之间的内部约定,不能以此对抗第三人;多数消费者在京东商城网站上购买商品,是出于对京东公司的信任,而非对第三方经营者的信任,这种信任即认为所有通过京东公司网上平台销售的商品均是符合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京东公司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收取了平台使用费,应当对第三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确保其提供符合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京东公司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未尽到对第三方经营者的监管义务,明知或者应知雨滋公司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消费者的损害后果,依法应当与雨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的第三个争议焦点,是张女士汞中毒、肾病综合征及低蛋白血症三项症状,是否均由涉案产品引起。

最终判决赔偿买家5.4万元包含看病误工等费用

法院认为,张女士提交证据证明其在京东商城购买了雨滋公司出售的涉案产品、产品汞含量超标及张女士产生了汞中毒、肾病综合征和低蛋白血症的损害后果,张女士尽到了举证责任;被告如果想否认肾病综合征及低蛋白血症不是使用涉案产品所致,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但京东商城和雨滋公司均未提供证据,故法院对其答辩意见不予采信。

对于张女士的各项具体损失,法院表示,对于她要求的医疗费,以其提供的医疗费票据为准;误工费依据单位证明确定;对于她要求的交通费,法院按照其就医情况酌定;对于她要求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法院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即每日五十元计算,住院期间共21天;对于她要求的营养费,法院结合医嘱及其具体伤情予以酌定;对于她要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根据其伤情及致损原因予以酌定。对于她要求的护理费,因其未提供需要护理的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雨滋公司赔偿张女士医疗费31283.71元、误工费11277.32元、交通费1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50元、营养费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共计54611.03元,京东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新进展顾客身体恢复良好淘宝仍在卖同款产品

张女士的家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一审判决后,被告均未上诉,判决书随即生效,目前张女士已经领到了赔偿款。她的家人告诉记者,如今张女士的身体恢复得挺好,没有发现后遗症。

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在京东商城上搜索发现,涉案的“松竹脱丽露美白祛斑五件套”目前京东商城已下架。但记者注意到,松竹品牌的“美白祛斑三件套”、“美白祛斑四件套”、“美白祛斑六件套”,仍在京东商城正常销售。松竹的三件套、四件套、六件套,均不包括被鉴定为汞超标的松竹脱丽露晚霜(美白祛斑霜)。

但记者继而调查发现,涉案的松竹脱丽露有美白祛斑功能的晚霜,目前在淘宝网、一淘网、阿里巴巴网站仍然有售。同时,记者也查询到,1号店、亚马逊也有销售这款产品的页面。但如今,从一号店、亚马逊的官方网站的主页面搜索这款产品,已经搜索不到了。

检测结果

套装中的晚霜汞含量严重超标

受通州法院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进行了鉴定。鉴定证明书显示,张女士购买的松竹脱丽露晚霜的汞含量为7474.1mg/kg。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规定,化妆品中所含汞的限量为1mg/kg。

鉴定方案写明:“经与委托人及原告当事人沟通确认,仅对松竹脱丽露晚霜进行鉴定。”

承办案件的法官表示,是否进行鉴定,是对全部产品进行鉴定还是只对部分产品进行鉴定,完全看原告自己的意愿。司法实践中,一些当事人为了节省鉴定费用,会仅选择部分产品进行鉴定。

延伸采访

自称台湾“美容圣品”

当地女性没听说过

记者从工商部门查询得知,雨滋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50万元。“抽查检查信息”一栏显示,2015年3月7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麓分局曾对雨滋公司进行抽查,结果为“正常”。

产品外包装登记内容显示,“松竹脱丽露美白祛斑五件套”的生产厂商为台湾松竹实业社。该实业社于2011年通过工商总局授权石狮市永吉利化妆品商行使用第1740295及5758990号商标(即“脱丽露松竹”、“松竹”),并进行了备案,同时成立了以脱丽露松竹(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台湾松竹化妆品品牌的全国运营中心。

根据官网介绍,“松竹化妆品于1958由余松芳先生创立于台湾,经多年精心研究,针对东方女性的肌肤研制出以天然成分为主的美白祛斑护肤品。”官网上还记载,松竹产品有超过2亿人次使用者,被誉为“真正的美容圣品”,1992年进入中国大陆行销。

但记者向十多名各个年龄的台湾女性咨询,她们都表示没听说过“松竹”这个化妆品品牌,更没听说过一个叫“余松芳”的化妆品业大鳄。

同时通过微商销售

根据级别折扣不同

记者从“松竹”的官方网站上了解到,除了通过京东商城这样的电商进行销售外,这家公司还通过微商进行产品销售。在官方网站的“联系我们”一栏,留有微信部招商经理的电话。记者随即以消费者身份向其咨询。该部门工作人员回复称,他们的代理商分为普通代理商和市级代理。

“(区别)一个是折扣,第二个是政策的区别。市级代理的折扣更低,然后是首批货款的问题,普通代理商的首批货比较少,然后就是政策的区别,普通代理不是属于总公司直辖,市级代理则属于总公司直辖,假设你是北京的市级代理,那北京市的普通代理拿货都是通过你。”

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在官网上看到,其“微信分销商”一栏有一款名为“松竹无暇雪融精华”的产品,公开在官网上诚招中国大陆微信总代理。

其中,全国总代理:3000套、45元/套、首批货款:135000元;一级代理:500套、55元/套、首批货款:27500元;二级代理:150套、65元/套、首批货款:9750元;普通分销商:40套、80元/套、首批货款:3200元;特约分销商:8套、111元/套、首批货款:888元。

客服回应只审查合格证书不对产品做实际检测

根据《“京东JD.COM”开放平台服务协议》,欲成为“京东平台”第三方经营者的商家,需要依据“京东平台”入驻流程和要求,完成在线信息提交,经京东商城审核同意后,可以使用其自行设定的京东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京东平台”开立店铺开展经营。而京东商城如何审核入驻产品呢?就此,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向京东客服人员咨询得知,京东商城对入驻产品的审核,主要是通过审核商家(生产商、销售商)资质、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来完成。

专家支招如何自检化妆品是否汞超标

一位在技术监督局从业数十年的工作人员接受《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采访时说,汞是一种有毒重金属,使用汞超标严重的化妆品,除了对皮肤产生直接危害外,汞还会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人体,损害人体神经系统、肾脏、造血系统、肝脏以及生殖系统。

该人员介绍,在日常生活中,普通消费者有自检化妆品中的汞含量是否超标的方法。首先就是用水测试。取一点美白化妆品放入水中,如果化开了,就说明这个是好的,里面没有含汞。如果沉入水中,则表示可能含有汞等重金属;还可以找一个银饰物,把化妆品抹上去,银饰物变黑就说明含有铅和汞。

记者/江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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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子网 京东 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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