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左燕燕)冒用他人身份证到网吧上网,趁人不备,盗窃网吧电脑主机箱内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中央处理器)和内存条各15个,经鉴定价值共计人民币16000余元。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嫌疑人陆某批准逮捕。
据陆某供述,2013年11月,曾连续两天内3次到同一网吧上网,最后一次到该网吧上网时,趁凌晨网吧人不多和网吧工作人员不注意,将网吧内15台电脑主机内的CPU和内存条拆了下来,并直接到中关村附近出售,获得赃款2000余元。
经鉴定,陆某所盗窃的15个CPU和15个内存条,价值人民币16000余元。
办案检察官唐海娟问陆某是否知道网吧有监控时,陆某表示,自己知道网吧有监控,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才使用了一张捡来的身份证在网吧登记上网。
检察官表示,此案案发前,陆某曾以相同的作案手法盗窃另外两家网吧,当时被判处刑罚,但该案当年未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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