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任晓
近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从总体上较大幅度降低收费水平。调整后的刷卡手续费政策将于2016年9月6日起实施。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涉及调整政府定价管理的范围、方式,取消商户行业分类定价,实行借、贷记卡差别计费等多项内容,从总体上较大幅度降低了费率水平。
一是降低发卡行服务费费率水平。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
二是降低网络服务费费率水平。费率水平降低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由发卡、收单机构各承担50%(即分别向发卡、收单机构计收的费率均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325%)。
三是对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实行单笔封顶措施。借记卡交易的发卡行服务费单笔收费金额最高不超过13元,贷记卡交易不实行单笔封顶控制;网络服务费不区分借、贷记卡,单笔交易的收费金额最高均不超过6.5元(即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时,单笔收费金额均不超过3.25元)。
四是对部分商户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优惠措施。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机构,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较为密切的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商户按照费率水平保持总体稳定的原则,在2年的过渡期内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优惠。
五是对竞争较为充分的收单环节服务费,由现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具体费率。
两部门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将直接降低商户经营成本。初步测算,政策实施后各类商户合计每年可减少刷卡手续费支出约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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