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晚深度即时报道(稿件统筹 朱顺忠 记者 董振杰)日前,湖南省岳阳县筻口镇村民董先生致电法制晚报新闻热线称,因一件案子与法官发生纠纷,双方互殴,董先生面部被法官咬伤后已经毁容,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岳阳法院负责人回应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湖南省岳阳县筻口镇游港村董先生说,他和同村村民之间因伤害引发官司,他被打伤后向对方索赔。2015年7月9日,筻口法庭下达了民事判决书,因法庭工作疏忽,将判决书中的两处数字写错,本来是花去治疗费5865.66元,判决书中写成了58865.66元,该案的审判长何法官发现有误后,数次联系自己要求将判决书送回修改。
董先生说,2015年9月2日,他将判决书送到法庭时,对法庭工作不细致导致自己跑冤枉路表示不满。在法官下班乘坐公交车回家时,双方为此发生互殴。“何法官将一根手指抠进我口内,我就顺势咬了一下后就松开了,被咬后的何法官猛的咬向我的右脸颊。随后找了一把刀追我,我只好跑进了旁边的派出所。”
董先生称,他面部被咬伤后鲜血直流,面部淤青肿胀,有明显的圆形咬痕,由于疼痛难忍,他赶紧到岳阳一家医院就诊。“现在已经毁容了,脸上有一个伤痕,面部肌肉鼓起一块,派出所调解的赔偿数额我不同意。”
董先生今年55岁。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看到了湖南省岳阳市维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报告,“被鉴定人因面部咬伤,致右面部裂伤并感染,面部瘢痕形成……其伤残程度评定为X级(拾级)” 。
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联系上了岳阳县筻口法庭的何法官,他告诉记者,确实审理了董先生和村民之间的纠纷,书记员在将判决书录入电脑时,将两处数字打错,另一名当事人准备上诉时发现有误,所以他就联系双方进行修改。2015年9月2日下午,董先生将判决书送来,进行更换,嘴里不时飚出脏话,法官并未理会。
“下午4点多钟,下班后我就去赶公交车,上车后,发现他跟了过来。”何法官说,当时董先生嘴里又在骂脏话,引起周围乘客哄笑,就伸手推了一下,要求对方停止辱骂,没想到将对方推倒,随后董先生站起后一下扑到了自己身上,压了下来,“我赶紧推开他,右手食指不小心伸进他的嘴里,被他咬住不松口,看他还想咬其他部位,我就咬了他的面部一下。”
何法官说,他随后在路边找了一把杀鱼刀,一直追着进了派出所。“我的手指被咬后也受了伤,现在仍是疼痛难忍,无法正常握笔写字。”何法官说,筻口派出所对此事进行多次调解,未达到对方满意,自己也愿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决,找中间人或者派出所调解也行,走法律渠道也可以。
岳阳县法院杨院长说,法官是在下班后遭遇当事人纠缠,才出现该事件。政法部门很重视此事,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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