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评审标准。推行“三统一”,即对同一类项目的评审依据,实行统一预算定额、统一取费标准、统一材料市场价,减少评审过程中的人为因素,降低项目评审的弹性,促进廉洁公正评审。
二是拓宽评审范围。评审范围从原来单纯评审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拓展到政府融资、上级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项目的类别从新建的土建、市政、园林绿化项目逐步拓宽到水利、铁路、电力线路迁改、生态环境保护等建设领域,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评审格局。
三是完善评审机制。制定下发《金东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控制价评审暂行办法》和《金东区政府投资项目委托机构评审业务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确定3家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项目预算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和质量。2015年完成项目审核198个,送审造价56697万元,核减造价5365万元,核减率9.5%。大大节约了政府投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