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近日山西省财政厅下达2016年我省3市1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补助资金2亿元,用于我省试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统筹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项目。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城市将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老城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将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集中敷设,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解决“马路拉链”、“空中蛛网”和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促进城市地下空间集约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