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多位中介人士发布消息指,外地户籍可以补缴6个月社保,以获取在南京的购房资格。有向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工作人员告知属实,目前的政策是非南京户籍人员提供个人6个月社保证明即可开具购房证明,且征缴方式不作区分,个人补缴或单位补缴均可。
分析人士表示,这就意味着外地人士如果要在南京购房,最便捷的方式即以个人参保的方式补缴,一次性缴纳6个月即可满足社保证明要求,并开具购房证明。随着购房“门槛”的持续降低和简化,买房人的出手意愿进一步增加,房地产市场逐渐恢复活跃。
此前,外地户籍人士来南京买房,需要满足“3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或个税”之政策。尽管该政策于今年4月底调整为“1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6个月社保或个税”,不过社保不可以通过补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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