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共同主办的“2015中国国有经济发展论坛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学术研讨会”日前在京举行。国务院国资委[微博]新闻中心副主任苏桂锋会中表示,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国企改革配套文件正在陆续发布。《指导意见》不仅纠正了当前社会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些错误认识,更为正确推进国企改革划定了红线、指明了方向、确定了标准。新一轮国企改革无疑将给中国经济带来重大利好。
苏桂锋表示,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国有企业地位形象与社会美誉度不匹配,国有企业的作用贡献与人民满意度不匹配。一段时间以来,国企低效、国企垄断、国企腐败、国企亏损等观点甚嚣尘上,特别是有人出于某些目的,丑化妖魔化国企,混淆视听误导公众。国有企业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国有企业与群众民生、老百姓福祉关系到底是什么,还没有真正搞清楚,值得深入研究,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和回答。事实上,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人民生活,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改善民生息息相关。三十多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历程证明,国有企业没有辜负国家、人民和社会的殷切期望,为努力改善民生做出了巨大贡献。
他指出,首先,国有企业是保障改善民生、为人民造福的关键力量。国有企业对改善民生的突出贡献是国有企业直接参与了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工程建设。例如,与民生高度相关的公交、地铁、供水、供气等公共产品和服务是由国有企业提供的,大部分重大工程与基础研发类项目大都是由国有企业建设完成的,青藏铁路、三峡工程、高铁动车、北斗导航、4G技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及电网电信“村村通”等重大工程为人民享受现代生活打下了坚实基础,创造了良好环境。涉及到国家战略发展的钢铁、石油、电力、军工领域也是由国有企业来经营的。需要强调的是,近年来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滞后,国有企业在相当多的领域承担了政策性亏损,为全社会提供了优质的公益性服务。
其次,国有企业是国民财富分配和使用的积极探索者和支持者。除依法纳税、上缴央企国有资本收益外,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改革创造了巨大的红利,越来越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就是全民共享国有企业保值增值成果的重要实践。从国有股的减持、划转到转持,国有企业向社保基金划转了大量资产。按国家规定,国有企业将境内外证券市场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划转社保基金,为社保基金提供了长期的收益,使改善民生有了更可靠的社会保障。今后国有企业将会按照中央部署,逐步提高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比例。
第三,国有企业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积极履行者和引领者。近年来,国有企业积极承担援疆援藏和定点帮扶任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社会福祉,充分发挥了“共和国长子”的中坚和表率作用,为各类企业做出了榜样。随着“走出去”战略的推进,国企也越来越成为中国在海外亮丽的国家名片,2015年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国企已经占了88家。可以说,国有企业不仅一直堪称经济命脉的中流砥柱,是群众民生、人民福祉的强大保障,更成为中国“制度自信”最鲜活的注脚。(刘丽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