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讯 据央行消息,去年12月,人民银行分支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累计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SLF)共1.35亿元,期限均为隔夜,利率2.75%,发挥了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期末常备借贷便利余额为0.4亿元。
2015年12月,为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结合金融机构流动性需求,人民银行对13家金融机构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MLF)共1000亿元,期限6个月,利率3.25%;同时收回到期中期借贷便利1300亿元。12月末中期借贷便利余额6658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在提供中期借贷便利的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人民银行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发放抵押补充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三家银行发放棚改贷款、重大水利工程贷款、人民币“走出去”项目贷款等。2015年12月,人民银行未对三家银行发放抵押补充贷款,12月末抵押补充贷款余额为10811.8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