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暂行办法》)出台,其中指出,在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外,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8个月。
监管意味着平台的管理者需要迅速提升管理和运营水平,以满足监管要求。或走向新生,或就此淘汰。
P2P平台数量近两年首现负增长 行业大洗牌或将开始
一直以来,我国P2P网贷平台的数量都在高速增长,如今却出现了负增长。日前,网贷之家发布的P2P网贷行业2015年12月月报中指出,截至2015年12月底,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为2595家,环比下降了0.65%,由于新上线平台数量下降,问题平台数量高企,增长速度近2年首次出现负增长。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始会长黄震在接受央广网财经记者采访时指出,自2015年7月18日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P2P平台都知道方向在哪里,部分平台已经开始调整,调整不过来的就关闭了。
金融工场董事长魏薇对央广网财经记者表示,“一方面是季节因素,每到年底,不合规的平台经营都将面临巨大的兑付压力,难以生存;另一方面,新规的出台对于动机不纯的行业新进者也是一个震慑,使得新增平台数量减小”。
而中海微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潘世梁则认为,数量递减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那些浑水摸鱼,打着互联网金融大旗的伪P2P平台因种种原因导致淘汰和倒闭是必然的。
网贷平台将定位信息中介 让“伪P2P”没有生存空间
央广网财经记者采访了一些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他们普遍认为,《暂行办法》的出台是及时的,对行业起到利好作用。 91金融联合创始人吴文雄表示,实行客户资金银行存管制度,将促进互联网金融平台与传统金融进一步整合,实现对传统金融服务模式的有力补充。
魏薇向记者指出,此次《暂行办法》再次强调了平台信息中介的地位,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准确的信息服务。她表示,“作为信息中介,重点就是服务好资金和资产两端的客户,做好信息撮合。对于出借人,我们需要在做好信息披露的同时,根据出借人的特点(包括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为其提供符合其需求产品。对于借款人,要根据我们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帮助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同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增长”。
黄震也认为,目前对P2P平台的定位已经很清楚了,网贷平台是网络信息中介平台,不是资金中介,也不能做信用征信,不符合监管规定的要转型,以达到合规要求,想做担保的平台剥离出来另外去做担保公司,想做放贷的去成立小贷公司。
“现在《暂行办法》还在征求意见,怎么定、时间多长都不重要,重点在于是不是做的规范,是不是符合P2P本身的原意和要求”,黄震对央广网财经记者说道,“因为P2P是一种新的互联网技术,必须按照内在的要求来做业务,现在很多平台打着P2P的名义,但实际上并没有尊重P2P的规则。《暂行办法》出来了以后,让伪P2P没有生存的空间,让合规经营的P2P平台得到了更好的发展机会”。
P2P转型正在进行时 未来或加速兼并收购涌现几大巨头
91金融联合创始人吴文雄在接受央广网财经记者的采访时提出了自己对行业的预想,他认为,监管会加速大量平台的死亡,优秀的平台脱颖而出,呈现强者恒强的趋势,优质资源将会集中到少数平台的手中。吴文雄称,“这些领先的平台为了继续扩大市场规模或补充产品线,很可能会通过资本的方式,对同行业或异行业优质的创业公司进行兼并或收购,未来或许会出现几家大的巨头”。
提到具体的转型计划时,吴文雄表示,加强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时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91金融正与厦门银行合作,积极探索普惠金融基础业务合作,为互联网金融企业以及互联网金融领域创业者建设第三方服务平台,这也是国内首家“互联网金融+传统金融”合作的第三方全方位服务平台。”吴文雄说道。
当央广网财经记者提到未来P2P到核心竞争时,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都纷纷表示,创新和风控是竞争的关键因素。
“对于互联网金融,在出借人用户端,如何创新的发挥互联网的思维,利用互联网高效便捷的特点提升用户获取的效率、降低用户获取的成本是最重要的问题。而在借款人资产端,如何将互联网和金融结合,创新风控体系和征信方式,提升风控效率降低坏账比例是未来最核心的竞争。”魏薇这样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