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白恩培在法庭上 图片据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昨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4676.4511万元。白恩培当庭表示认罪,案件择期宣判。
16日,白恩培案在安阳中院开庭审理,本案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慎生担任审判长,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白恩培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0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白恩培利用其担任中共青海省委书记、中共云南省委书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腾冲汇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7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获取矿权以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财物共计人民币24676.4511万元。另,白恩培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白恩培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白恩培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白恩培的近亲属,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