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从中原证券获悉,由该公司和国开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联合承销的“2016年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下称“16郑州兴港债”),日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双市场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规模达19.5亿元。这是河南省针对地下综合管廊及停车场项目发行的首只债券,标志着河南省专项债券发行走在了全国前列。
据悉,此次发行的“16郑州兴港债”票面利率4.27%,期限为10年,申购总量77.5亿元,申购倍数3.97。该专项债券所筹资金将用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片区地下综合管廊、停车场及附属工程项目的建设,而这一项目目前已被定为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的重点建设工程。
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等系列导向性专项债券发行政策,旨在通过债券市场加大对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解决重点工程的建设资金需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还要求地方政府应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积极制定投资分担、使用付费、明晰产权等配套政策,为企业发行专项债券投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创造收益稳定的政策环境。
省发改委在向社会宣传贯彻国家专项债券政策的同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各地市企事业单位合理设计专项债券产品,力争专项债券融资率先在我省实现突破。
作为郑州航空港区的重要投融资平台,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率先启动专项债券的注册发行工作。经过努力,今年3月,“16郑州兴港债”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该集团发行19.5亿元专项债券。
“‘16郑州兴港债’的成功发行,是河南省各级融资平台利用专项债券融资模式进行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展示了地下综合管廊等重点投资工程运用专项债券融资解决建设资金需求的巨大潜能,为全省畅通专项债券融资渠道提供了可全面推广的范例。同时也折射出资本市场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潜力和前景的认同,未来必将吸引更多资金投向这片热土。”一位河南省内证券行业的专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