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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公司“协议控制”浮出水面
然而,小桔科技并非滴滴的“真身”。在香港,有一家名为“小桔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在北京全资投资的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达到5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程维,滴滴早期的投资人王刚、朱啸虎也是嘀嘀无限的董事成员。同时,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还可以查询到一家名为滴滴(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达到20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程维,公司高层信息中,柳青等人的名字赫然在列。这两家体量比小桔科技大得多的公司,注册地都在香港,这样的结构和资本设置,使得滴滴公司疑似“VIE结构”逐渐浮出水面。
据介绍,VIE模式是指境外注册的上市实体与境内的业务运营实体相分离,境外的上市实体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的业务实体,业务实体就是上市实体的VIE(可变利益实体)。
公开消息显示,小桔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控股方是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的离岸公司Xiaoju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简称“小桔科技开曼公司”),程维、王刚以及滴滴早期投资人朱啸虎是该公司董事。同时,滴滴(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则是由一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离岸公司CHEERING VENTURE GLOBAL LIMITED(简称“维尔京CVG公司”)控制。维尔京CVG公司早在2013年8月已正式取得了滴滴香港前身——大黄蜂(香港)资讯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这也就是说,滴滴中国的唯一股东,是由原“大黄蜂”相关公司演变而来(大黄蜂更早以前被快的合并)。
而另一家名为小桔快智(Xiaoju Kuaizhi Inc)的公司,或许是小桔科技开曼公司、维尔京CVG共同投资的产物。这是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的离岸公司,在外媒报道时多使用小桔快智的名称。去年,一嗨租车出售小桔快智的股权予以套现;高瓴资本也与小桔快智的投资者进行接洽,计划增持公司股份。还有消息称,届时滴滴会以小桔快智的公司名称上市。
小桔快智成立的时间并不算早,小桔是小桔科技的代称,快智是原快的公司“快智科技”的代称,这说明,这家公司成立于滴滴、快的合并后。
文/本报记者 温婧 供图/视觉中国
滴滴的7轮融资
从公开资料来看,滴滴公司目前已经进行了7轮融资。
A轮|滴滴成立于2012年,完成了A轮融资,融资金额为300万美元。
B轮|2013年4月份,接受了腾讯的B轮投资,投资金额为1500万美元。
C轮|2014年1月,完成C轮融资,获得总金额高达1亿美元。
D轮|同年,获得D轮融资,融资金额超7亿美元。
E轮|2015年2月14日,滴滴、快的合并,获E轮融资。
F轮|两个月后,完成F轮融资的消息,领投方是中投和平安。
最新:2016年6月,宣布完成新一轮45亿美元股权融资。本轮除股权投资外,招商银行还将为滴滴牵头安排达25亿美元的银团贷款,中国人寿对滴滴进行了20亿元人民币(约3亿美元)的长期债权投资。这也意味着,滴滴本轮融资的实际总额高达73亿美元。到两个月后,滴滴、优步宣布合并。合并后,新公司估值超过35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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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VIE结构是为海外上市?
多名业内人士据此分析,滴滴现在所用的应是VIE(可变利益实体)模式。滴滴早期投资人朱啸虎也曾在一篇自述中提到,滴滴“做VIE海外架构需要时间”,这似乎证明了滴滴公司确实使用了VIE结构。
如果滴滴使用VIE结构为真的话,那么滴滴公司的做法可能如下:一、程维、王刚等滴滴公司管理团队在开曼群岛设置了两个离岸公司,分别是小桔科技开曼公司和维尔京CVG公司。二、小桔科技开曼公司、维尔京CVG与私募、风投及其他的股东,再共同成立了小桔快智;由于小桔快智是共同投资的结果,因此一旦滴滴准备上市,很有可能将小桔快智作为上市的主体。三、小桔科技开曼公司和维尔京CVG公司再分别在香港设立壳公司,分别是小桔科技相关有限公司和滴滴(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前两个公司分别持有后两者100%的股权。四、两个香港公司再设立一个或多个境内全资子公司(WFOE),包括嘀嘀无限、滴滴中国等。五、该WFOE与国内运营业务的实体签订一系列协议,达到享有VIE权益的目的,同时符合国外的法律法规。
事实上,VIE可变结构是中概股上市时很常用的一种方式。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至今,通过VIE模式实现境外上市的内资企业约有250家。包括新浪、阿里巴巴、百度、腾讯、搜狐、世纪佳缘等在海外上市的互联网公司都采用了该结构。
那么为什么这些企业不采用直接上市的办法,而要采用VIE结构呢?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1999】83 号)的规定,海外直接上市企业财务上须满足“四五六条款”,即拟上市企业净资产不少于 4 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 6000 万元人民币,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 5000 万美元。而包括滴滴在内的诸多互联网企业,其财务报表连年处于亏损状态,互联网企业想要直接在海外上市的确不容易。同时,对于互联网等企业,国家对外商的投资额也有限定要求。
根据华泰联合证券给出的报告,VIE结构实际上相当于“造壳”,这种模式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种方式可以使国内企业构造出比较满意的壳公司,并且可以减少支付给壳公司的成本和降低收购失败的风险,上市环节的费用相对较低。与此同时,又可以避开海外直接 IPO 上市中遇到的问题。”
虽然滴滴一直给予否认,但关于滴滴计划在2017年登陆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传闻依然频频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