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领导拍板存款,亲属在银行拿高额回扣,到银行给拍板领导利益许诺,或给领导亲属行超常规提拔……
利益驱使下,公款存哪儿,存多少,谁来拍板,都成了问题。
十八大以来,反腐呈现新常态,但对部分人而言,明令禁止的已“不敢”,对尚未规范的却还做不到“不想”,比如通过“公款存哪儿”的决定权来进行暗度陈仓输送利益。
基于种种乱象以及制度完善本身的需要,自2015年8月10日起,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开始了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施行一年多来,落地效果如何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以权吸储”存乱象:制度规范迫在眉睫
2015年2月至3月期间,杭州上城区市政园林管理所所长胡云海,为帮助在杭州某银行工作的亲属承揽存款、解决工作编制问题,在没有召开所班子会议进行大额存款的“三重一大”集体讨论的情况下,与副所长(兼任杭州路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某口头商议后,要求财务人员将路通公司500万元资金,存放到其指定的银行内……
众所周知,银行都有吸储的任务,吸储也是一项与其员工薪金报酬挂钩的业绩指标。
银行为争抢规模巨大的公款存储,而具有公款存储决定权的一些领导干部则企图为自己,或为子女、配偶、亲戚等谋取利益,双方“各取所需”、“达成合作”。提供岗位、高额回扣、高额绩效收益、解决编制等都是其中常见的“谈判条件”。
杭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许杭也告诉记者,公共存款具有量大、时间长、稳定性强、利率低的特点,一直以来是各家银行争抢的“大蛋糕”。
杭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朱春根表示,在实现竞争性存放之前,公款存放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违规开设银行账户、公款存放借公谋私等乱象时有发生,易成为滋生利益输送的“通道”。
譬如,2009年至2014年期间,杭州下城区建设局原调研员诸葛锦华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伙同诸葛某某、周某某将杭州东河建设开发公司的公款存入指定的杭州多家商业银行,累计存款数额达1亿多元,并将对应贷款单位所支付的贴息款400余万元占为己有……
最终,诸葛锦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2015年7月21日,胡云海也被处党内警告处分,涉及资金由该银行账户销户,资金转回其区市政所基本户。
可以说,这些乱象以及案件的发生,也成为倒逼制度形成的重要因素,实现制度规范迫在眉睫。
2015年8月,杭州出台《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当月10日起施行,明确杭州市级各单位公款存放必须公开招标,防范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同时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效益,规范资金管理。
许杭还表示,出台新规也是制度本身完善的需要,“《杭州市级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自2006年发布并沿用至今,其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
如其中对公款存放没有提出“三重一大”和采取“竞争性存放”的要求,仅就账户的开立、变更或撤销等事项作出规定,缺少对单位资金收付、存储管理的要求等。
这一切都在呼唤新规的诞生。
多方协同推进: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杭州市房管局财务处处长陈理就频频出现在杭州市纪委派驻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纪检组组长李六文的办公室。
《办法》出台后,为推进该局局属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李六文定期找陈理谈话提醒,要求财务处作为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确保程序不走样、招标不过场,防止出现产生利益输送的漏洞。
“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做到关口前移,其作用不言而喻。”李六文说。
陈理表示,不管是规范财务管理,还是整改内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向纪检组借力不少,“房管部门的廉政风险比较大,工作中遇到问题,我也常去找李组长请教。”
财政系统、纪检系统、金融系统、各行政事业单位……《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背后,凝聚了来自多方的智慧与努力。
“《办法》的出台涉及多部门,我们在起草文件前做了充分的调研工作。”许杭表示,他们对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并多次走访听取各相关单位、银行意见。
据朱春根介绍,纪委在其中的作用则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协助杭州市财政局做好公款竞争性存放的监督工作。
一年多来,杭州市纪委发挥各派驻机构作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严格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同时严明工作纪律,对财政、审计发现的或是信访举报并经查实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以及继续通过公款存放进行利益输送等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严肃追责。”朱春根表示。
许杭还坦言,纪委将“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款竞争性存放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的做法,有力地推动了制度落地。
值得一提的还有,《办法》规定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亲属在银行从业任职情况和所在单位在该银行的公款存放情况作为“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内容之一,如实做出报告。
这些做法和规定,都有效约束了权力的“任性”。除此之外,在指标设定、招标过程等方面,杭州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也做到公开阳光透明。
在《办法》实施两个月后,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首次公款竞争性存放公开招标。
“我们严格按照文件对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具体事项要求,同时也结合了招标资金自身的个性化需求,设置了整个招标的评分标准。”参与该次招标的杭州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财务资产管理处处长庄稼对记者说。
原来,《办法》对设置评分指标体系也有明确规定,除考虑利率外,还建立“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经济发展贡献、综合收益水平”等四大类考核指标体系,该四项评分指标的权重之和不低于85%,是为引导和鼓励银行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据了解,该次招标就采取了这样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由会计、审计、金融、政府采购等行业、学科的专家4人、采购方代表1人组成,并严格执行利益回避的规定,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公款“安放”进行时:新规下的成果与探索
作为利益攸关方,银行和行政事业单位在这场公款竞争性存放变革中持怎样的态度,也一直引人关注。
“公款竞争性存放为我们带来了新的商机。”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绝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成立之后一般都会选择较固定的服务银行,受惯性影响如无重大原因很少会主动更换。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后,行政事业单位会重新考虑服务银行选择,该行就有机会利用资金、网点、科技、综合经营等领域优势争取到新的单位合作。
同时,该负责人认为公款竞争性存放也促进了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
与此类似,杭州银行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这种公开操作的招标方式,确实能有效预防不廉行为的发生,也给所有银行创造了公平竞争的机会,大家拼的是实力和服务,还能倒逼银行提升服务质量,“以前,公款存放在银行确实存在着个别靠关系拉存款的现象,由此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问题。”
该负责人还表示,从目前施行情况看,中标银行向招标单位提供的公款存放利率,在符合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约定下,都比招标前有不同程度的提升,确实是增加了储户的合理收益。
在杭州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蒋农眼里,该中心作为《办法》出台后的首家公开招标单位,也是在用行动支持这样的制度落地。蒋农认为,财务管理本身比较敏感,通过竞争性存放的方式,既实现规范管理也体现公平公正,对减少廉政风险点也具有积极意义。
一年多来,杭州施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已有看得见的成果。
截至2016年4月20日,杭州市市本级总计共有145家单位230个账户完成了招标工作,涉及资金三百多亿元,单位招标完成率达到100%,全面完成杭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
朱春根表示,出台这样的办法顺应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制度层面明确了公款存放的竞争性要求和操作规程,不仅提高了公款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是在分离背后的利益链,防止利益输送。
许杭也告诉记者,竞争性存放的招投标全过程实行公开竞标、阳光操作,招标和中标等有关信息都实行网上“晾晒”,提请公众监督,不留下暗箱操作的死角。
公款竞争性存放也使财政部门能更好地实现对预算单位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有效跟踪,同时实施纳入各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在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的同时,也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性。
但正如所有新生事物都有其发展规律一样,面对公款竞争性存放这一全新的探索,许杭看到了成果,也坦言新问题的发现。
如对85%以外15%的灵活性指标还需加强监管,也存在有金融机构“挑肥拣瘦”导致流标现象的产生,另外,“公款搬家”对当地金融秩序和单位工作也带来一定影响……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办法》在具体实施中也要警惕过度追求收益倾向,容易导致商业银行经营难度加大诱发地区性金融风险。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加强事后监督建立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同时加大对杭州各区、县(市)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的检查力度……这些都将被列入杭州财政部门下一步的工作日程中。
公款真正实现“安放”仍然在路上。许杭表示,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还需一边探索一边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