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鼓励签订中长期合同、促进煤炭和相关行业持续发展有关情况。副秘书长许昆林表示,国家将会在释放安全高效先进产能、保障运力等方面优先支持
11月9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鼓励签订中长期合同、促进煤炭和相关行业持续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在会上表示,中长期合同的签订是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以来具有标志性的一件大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他表示,不同于以往,此次中长期合同设定了较长的周期,有明确的定价机制,有严格的履约保障。国家将会在释放安全高效先进产能时优先支持签订中长期合同的企业,铁路总公司也会在运力上给予优先保障。煤炭供求基本面没有变,国家有条件有能力保障稳定供应。
基准价对价格合理区间具参考价值
11月8日,即发布会召开前一天,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与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在京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双方锁定资源数量,商定了基础价格,后续将参照市场变化相应调整。
国家发改委运行局副局长鲁俊岭表示,此次中长期合同签订从三个方面体现了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的主体地位。
第一,在价格机制上,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此次价格机制为基准价加上参照市场变化上下浮动。基准价由供需双方根据理性判断商定。“在这个过程中,尊重了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受到外面的影响。”鲁俊岭表示,固定价格不利于合同执行,而浮动价格能更加科学地体现市场走势。
第二,合同签订体现“理智”。据了解,秦皇岛港5500大卡现货交易价格在585元/吨以上,但4家企业签订的合同基准价是535元。对此,鲁俊岭表示,从中可以看出双方对市场走势的判断是理智的,没有受到近期煤炭价格非理性过快上涨的干扰。同时,从这一基准价,可以看出市场给出的煤炭价格的合理区间。
“去产能工作也可以从中得到很有价值的参考。”鲁俊岭表示,产能去多少要以实际市场稳定供应为基础和前提。
第三,合同签订过程务实高效。“这个合同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即签即执行,从2016年12月即开始实施。”鲁俊岭表示,这不仅使签订双方直接受益,还会引领更多煤炭企业、电力企业甚至是钢铁企业、建材企业、化工企业,由目前依赖现货买卖转向中长期稳定、务实、高效、诚信的合作方式。同时,对稳定市场供应和价格理性回归都具有重要影响。
许昆林表示,这次签订的合同跟以前定量不定价的合同不一样。首先,这次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有明确的定价机制。其次,有履约保障,增加了履约监管和违约责任相关内容。再次,国家将鼓励和支持供需双方签订年度中长期合同,将会在安全高效先进产能释放中,优先支持签订中长期合同的企业,在期限上暂时不做限定。最后,铁路总公司也会在运力上给予优先保障,为合同履约创造良好的条件。他还表示,过去合同签订基本上是定量不定价,这次是定量又定价;过去的合同是一单一谈,现在这个合同基本上是一年以上。国家发改委还会推动他们今后签更长期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