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
一、中英面向21世纪全球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1、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和英国财政大臣菲利普·哈蒙德于2016年11月10日在伦敦共同主持了第八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双方欢迎习近平主席于2015年10月成功对英国进行国事访问,重申构建中英面向21世纪全球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承诺。双方认同通过此次充满雄心的对话,将有助于增进作为两国全球伙伴关系组成部分的双边贸易、投资和创新合作。
2、当前全球经济持续复苏,但仍旧弱于预期。全球经济环境仍然面临挑战,下行风险犹存。双方将继续密切合作,与其他各方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实现全球经济强劲、可持续、包容和平衡增长这一共同目标。为此,双方承诺积极落实G20杭州峰会共识。
3、在英国公投决定退出欧盟后,英方重申英国经济基本面依然强健并始终开放。英方将继续构建现有伙伴关系,建设新的关系,并塑造自身具有雄心的全球角色。中方欢迎英方对贸易和投资的持续开放,将继续鼓励中国企业加大对英国投资,重申英国仍是中国在欧的主要经济伙伴。
4、英方欢迎中方在经济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做出的承诺和已经取得的进展,包括增强国内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中方致力于坚定不移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推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使中国经济发展更加可持续。中方将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结构性改革并适度扩大总需求。
5、双方同意两国应强化双边贸易,通过具体改善各自市场准入促进更紧密的贸易投资联系。在至今取得成就的基础上,双方承诺加强贸易和市场准入和在第三国的合作,为所有投资者提供公平、可预见的投资环境。双方致力于继续实施适当、稳定和可预见的监管框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此,双方将深化法治领域合作以支持透明、开放和基于规则的商业环境建设,此环境下企业有信心认为,自身经营行为将受到统一的法律监管和公正施行,合法权益也将得到保护。
6、中方认识到英国仍是世界领先的全球金融服务中心,欢迎伦敦在支持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双方承诺加强金融服务合作和市场准入,支持伦敦继续成为世界领先的离岸人民币中心。
7、双方同意加强两国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并支持相关研究机构就两国财经、双边关系、区域和全球经济财金等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联合研究。为此,双方指定各自财政部门的研究机构作为牵头机构,具体协调双方的交流与合作。
8、双方重申将在G20框架下加强沟通协调,支持G20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发挥重要作用。双方欢迎G20杭州峰会成功举行。双方愿同其他G20成员一道,共同落实杭州峰会成果,通过推进G20创新、新工业革命和数字经济议程,创新世界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完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包括迈向更稳定、更有韧性的国际金融架构,重振贸易投资引擎作用,推动包容和联动式发展,继续为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做出贡献。双方重申结构性改革对提高生产率、潜在产出的关键作用,并欢迎在中方担任G20主席国期间所达成的增强的结构性改革议程,这一议程将被积极落实。
9、双方重申发展是解决各种全球性挑战的根本出路,赞赏今年9月G20杭州峰会通过《G20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行动计划》,为全球落实进程注入了政治推动力。双方同意就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加强协调与合作,在各自能力范围内,为发展中国家落实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支持。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英国国际发展部计划于2017年上半年在中国召开第二届中英发展论坛,交流互鉴中英两国的国际发展经验与实践,深化在国际发展等领域的合作。
10、中英双方支持包括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在内的多边开发银行在促进对发展中国家长期投资起到的重要作用。在完成动态公式制定工作之后,中英两国支持世界银行集团正在进行的声音改革和达成一致的股权审议原则,旨在逐步实现平等投票权以及反映世界银行集团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根据股东自身能力促进世界银行集团长期财务的可持续性。双方对世界银行前景展望进程以及所确定的改革优先领域表示欢迎。双方将继续就多边开发银行的治理问题、改革以及财务能力(包括可能的未来增资)定期举行对话。双方同意支持多边开发银行优化资产负债表以提高贷款能力,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南南合作,并通过多边开发银行在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展三方合作。
11、双方将根据G20达成的共识,推动多边开发银行落实其在支持基础设施投资行动的联合愿景声明中所做出的具体承诺,特别是加强新老机构合作。双方支持世界银行作为秘书处,落实2016年G20发起的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并期待参与联盟有关活动,为促进不同区域和国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倡议间的合作与协调做出贡献。
12、双方支持进一步加强以强劲的、以份额为基础的、资源充足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为核心的全球金融安全网。双方热烈欢迎今年初IMF2010年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得以实施。双方欢迎近期达成的保证IMF继续获得双边借款的协议,并且支持IMF继续获得多边借款协议的需求。双方欢迎对IMF减贫与增长信托的增资。双方致力于完成第15次份额总检查。双方重申份额调整应继续提高有活力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份额占比,以更好地反映其在世界经济中的相对地位。
13、英国欢迎人民币于2016年10月1日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支持正在开展的就扩大SDR使用的检查,比如更广泛地以SDR作为报告货币,以及发行SDR计价债券,从而增加韧性。双方欢迎最近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SDR债券。
14、双方欢迎由IMF、金融稳定理事会和经合组织共同就改善资本流动分析和监测以及资本流动过度波动引起的风险管理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双方期待IMF在今年底前就处理资本流动所显现问题和国别经验方面开展审查。
15、中英双方支持巴黎俱乐部作为主要的国际官方双边债务重组平台,讨论一系列主权债问题,并持续吸纳更多新兴债权国。英方欢迎中方参加巴黎俱乐部会议。中方将继续常态性参加巴黎俱乐部会议,发挥更具建设性作用,包括进一步讨论潜在的成员身份问题。
16、双方同意加强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框架下的沟通协调和全方位合作,与其他成员国一道,共同将作为国际金融体系组成部分之一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打造成21世纪新型多边开发银行。英方欢迎中方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项目准备特别基金捐款并也将考虑捐款,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壮大。中英双方鼓励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充分利用包括伦敦在内的世界级的金融和专业服务产业。
17、双方重申将致力于推动非洲发展的承诺和通过多边手段支持非洲发展的G20倡议的重要性,诸如G20支持非洲和最不发达国家工业化倡议和亚的斯税收倡议。在习近平主席2015年对英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宣布构建的中英面向21世纪全球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下,双方对正在非洲开展的制造业投资和创造就业合作表示欢迎。双方注意到,外国直接投资对非洲经济多元化和创造就业特别是在制造业领域的重要性,以及中英两国企业和投资者对实现这一目标的潜在贡献。双方同意在现有合作基础上,共同帮助识别并解决投资瓶颈,比如运用包括与多边开发银行共同融资、中非产能合作基金在内的创新型融资工具,并考虑将合作扩大至其他非洲国家。
二、贸易与投资
18、中英两国欢迎在中国担任G20主席国期间达成的加强G20贸易投资合作、《G20全球贸易增长战略》、《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等重要成果。中英一致认可一个开放的全球经济所带来的巨大利益,贸易投资对全球经济增长和创新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双方承认多边贸易体制对增强和稳定全球经济所做的贡献,重申共同致力于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并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双方致力于积极推动世贸组织第11届部长级会议取得积极成果,共同推进一个雄心勃勃的《环境产品协定》。
19、双方承诺加强沟通和协调,为多哈回合谈判找到出路,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尽早实现发展目标,共同维护和加强多边贸易体制。
20、双方致力于强化和显著增加两国贸易往来,发掘双边贸易潜力,改善相互的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扩大两国企业在世界范围内的合作,支持两国企业进入各自市场公平竞争。为此,双方将:
(1)加强在贸易政策和市场准入问题上的对话,包括通过中英经济财金对话的高层讨论和指导、英国国际贸易部和中国商务部之间强化的中英经贸联委会机制,及通过其他高级别对话中的政策讨论。
(2)通过中英经贸联委会下的一个工作组,强化贸易方面的讨论,包括探索英国脱欧后的未来机会,与此同时,应符合其目前作为欧盟成员国的义务。
(3)继续支持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取得进展。
(4)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英国商业、能源与工业部认识到建立对话机制的重要性,同意下一步就对话机制进行磋商,以深化双方在监管问题、创新和产业战略方面的交流。
(5)双方高度评价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英方开展的经济增长与合作部长级交流,认为该机制加强了双方在宏观经济政策和中长期发展战略方面的沟通和交流,对促进中英共同增长、包容发展的伙伴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6)运用金融服务领域,包括中英金融服务峰会作为范例,建立更深层次的监管和政策合作,改善市场准入。
21、英方支持欧盟在实施反倾销措施中遵守世贸组织规定的义务,包括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义务。
22、双方欢迎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关于解决产能过剩问题所达成的决定,并与二十国集团成员和感兴趣的经合组织成员国尽快组建有关钢铁产能过剩的全球论坛,该论坛可由经合组织提供协助。
23、双方一致认为,应在两国财政部签署的中英PPP合作备忘录框架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密切互访交流,加快推进两国在PPP政策研究、培训咨询、信息互通、项目对接等方面的合作,实现合作共赢。
24、双方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统计署统计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开展服务业统计的交流与合作。
25、中国海关和英国税务与海关署将认真实施《中英海关行政互助谅解备忘录》,加强情报与信息交换,合作打击包括香烟走私、低报价格在内的商业瞒骗等海关有关犯罪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贸易秩序。此外,双方将继续加强在“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领域合作,并与政府有关部门机构进一步加强在固体废物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双方致力于推进中英海关的关际合作,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
26、双方同意继续在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领域开展合作,英国竞争和市场管理局将致力于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签署3个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金融服务
27、双方认识到中英两国拥有不可比拟的金融伙伴关系。认识到伦敦作为全球领先的国际人民币离岸中心,双方发布了金融服务战略规划(见附录)以追求更紧密的中英监管和商业合作。它将支持通过伦敦金融中心使中国金融市场融入国际市场,并支持专业技术交流和增加市场准入机会。这一规划将包含资产管理、银行业、资本市场、保险业和养老金等已经存在的领域,同时也将包含由中英双方共同引领的金融服务新领域,包括绿色金融、“一带一路”项目融资、金融科技和普惠金融。
28、为实现这一战略愿景,双方同意建立中英金融服务峰会。这一峰会将由中英金融服务界资深领袖主导,并得到政府的支持。它将由英方的中国市场咨询小组和中方的中英金融创新顾问小组共同牵头,并将包括双方政府部门的参与。这一峰会将设立一系列工作小组,在每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前,向主持对话的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和英国财政大臣提交政策建议,支持双方加强在战略规划中所述领域的金融服务合作,包括支持中国自贸区的方案以及开放金融渠道试点项目的政策建议。
29、双方欢迎启动中国人民银行与英格兰银行联合研讨会,探讨加强中英监管合作、货币政策、金融稳定、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等议题。首次会议将于2017年举行。
30、双方同意深化合作和资本市场领域的市场准入,并认识到伦敦资本市场无可匹敌的深度和流动性以及融资机会。双方同意这将通过加强跨境监管对话和各自机构间更密切的监管合作得以补充,以确保深化两国市场间合作所必需的常规信息共享。
(1)双方欢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关于“沪伦通”联合可行性研究取得的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双方同意将在下一步开展相关操作性制度和安排的研究与准备。
(2)为帮助国际机构更好地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并管理风险,双方同意加强在交易所衍生品发展和监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认识到富时罗素指数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正在开展的合作。双方欢迎越来越多的中国大陆基金经理挂牌交易以富时罗素指数为基准的基金产品。
(3)双方将联合推进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英方欢迎上海清算所于2017年在伦敦设立代表处的意向。
(4)两国政府期待与全球中央对手方协会在行业标准制定、监管政策对话和重大理论研究等领域进行接洽。
(5)双方肯定中方首次在中国境外发行30亿元离岸人民币主权债券和50亿元短期央行票据取得成功。这体现了中英双边经济联系的日益紧密和财金合作的深化。双方欢迎各类市场主体积极考虑在伦敦发行人民币债券,增加人民币流动性、产品和服务,从而促进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
(6)英方热烈欢迎中方近期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改革。双方欢迎英国发行人更多地参与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鼓励英国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及相关服务。中方欢迎英国机构投资者通过QFII、RQFII等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7)双方注意到确保中国国内债券市场具有更多样投资者基础的重要性,尤其对于地方政府债券市场而言。英方欢迎中方决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英国银行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牵头承销熊猫债券的资格。
(8)双方欢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国际资本市场协会有关中国熊猫债券市场的持续合作以通过正在进行的研究与报告推动中国熊猫债券市场发展。双方欢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新的熊猫债券市场指导原则文件,以便利熊猫债券的扩大发行。双方也欢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相关的市场指导原则文件。
(9)双方欢迎上海陆家嘴金融城发展局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达成合作协议,共享最佳国际市场实践方面的经验,进一步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10)按照第七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达成的共识,英方欢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伦敦设立分支机构,通过英国的市场培育、透明度和通道促进全球投资者的跨境投资。
(11)双方欢迎两国监管机构就英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到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事宜达成审计监管安排。在相互尊重主权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愿意加强两国有关部门之间的审计监管经验分享和沟通合作。在此背景下,双方欢迎中英监管部门就达成相关双边审计监管安排进行双边会谈。
(12)双方同意为双方金融机构及在对方设立的分支机构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支持。
31、双方同意支持加强双方行业和金融机构间就资产管理、场外衍生品业务开展交流合作。双方欢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英国国际贸易部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建立正式对话机制。
(1)双方同意在第七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关于基金互认已经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加强中国证监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之间的交流沟通,增进对对方市场基金管理业及其监管制度的了解。
(2)中方认识到在证券基金行业引入境外机构有助于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承诺将逐步提高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参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持股比例上限。
(3)中国证监会支持境内设立的外资独资或者合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符合国内有关法规的前提下,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开展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
(4)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支持安本资产管理公司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出登记申请,并在登记完成后发行私募基金产品。
(5)双方同意就探索合格外资机构更多参与国内和跨境托管业务加强合作。
32、认识到有必要增加保险和养老金产品的提供,双方欢迎外资机构在各自保险市场平等的日益增长的参与。为了两国保险市场的长期联系得以建立和维持:
(1)双方保险监管机构愿意进一步加强在保险领域的监管交流,就防范风险跨境传递等共同关注的议题开展经验和技术分享,并继续深化双方在国际保险监管改革中的合作。
(2)双方欢迎中国的保险和再保险公司与包括劳合社在内的英国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就“一带一路”项目开展合作,旨在为这一倡议下的所有项目元素提供充足和有效的保险。
(3)中国保监会欢迎并鼓励符合条件的英国保险公司通过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的方式申请牌照和在华开展业务。
(4)双方欢迎成立保险和商业养老金联合工作组的提议,包括两国监管部门和业界人士,并作为中英金融服务峰会的一部分。工作组初期成果将呈报下一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
(5)中国保监会同意在对外国再保险公司和其在华分支机构的偿付能力体系资本要求方面与英方加强合作和分享经验,以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
(6)英方欢迎中国保监会承诺考虑在华经营的英国及其他外国保险公司对《保险机构信息化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建议。
(7)按照第七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达成的共识,中国保监会将对恒安标准人寿公司申请养老保险公司牌照予以积极考虑。
(8)考虑到外资对寿险市场的参与能够增强行业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中国保监会愿朝着增加在华经营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的方向努力。
(9)双方欢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在伦敦正式成立代表处。
33、双方继续支持中资银行在英和英资银行在华日益增长的出现和开展业务。认识到有必要增加中国银行业市场和贷款来源的多样性,中方欢迎外资机构在中国银行业市场日益增长的业务。为此:
(1)两国银行监管当局同意进一步加强监管合作与交流,尤其是在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及监管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协作。
(2)双方欢迎英国审慎监管局和金融行为监管局的决定,授予中国交通银行和中国招商银行在伦敦开设分行的牌照。双方欢迎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内的银行机构继续在其做好准备工作后进一步提交在英开设分支机构的申请,以及英国审慎监管局、金融行为监管局和中国银监会承诺将共同合作确保有效审议相关申请。
(3)按照第七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达成的共识,中投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在伦敦开设分支机构的相关工作。
(4)按照第七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达成的共识,英方欢迎中国银行业协会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做出开设伦敦办公室的决定。
(5)双方欢迎中英金融服务峰会就研究支持“一带一路”的融资机制以及在伦敦的高流动性市场提供“一带一路”金融资产开展进一步工作。
(6)双方支持中英银行卡清算机构在监管框架下在对方市场扩展业务,包括提高银联卡在英商户覆盖率。双方支持当地发卡机构开展银行卡发行和更紧密的合作。
(7)双方愿意就反假货币(纸币)开展合作,包括开展研讨会等形式。
34、双方欢迎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的关于中英金融科技合作机会的报告。认识到中英双方作为全球金融科技的领导者,双方宣布建立“中英金融科技桥”。
(1)双方欢迎“中英金融科技桥”的建立,这将鼓励更紧密的监管和政府间合作。中英两国金融科技公司将跨越桥梁获取紧随市场趋势的投资机遇和信息,并在中英两国市场开展或扩大业务。作为此项目的第一步,双方欢迎中国人民银行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签署合作协议,并欢迎其他中方金融监管机构的参与。
(2)中英双方承诺深化企业间合作,允许中英金融科技公司依法开展合作、寻求投资机遇和为在对方市场开展或扩大业务提供实际支持。为此,双方同意进行金融科技创新对话,由来自双方监管机构和业界人士参与其中。
(3)双方同意共同合作研究如何通过金融科技支持普惠金融在两国市场的发展。
(4)上海金融监管机构欢迎并将积极考虑World First公司于未来提出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申请。
35、双方欢迎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在共同主持G20绿色金融工作组期间开展的密切合作。双方期待在德国作为G20主席国时继续保持密切合作,以促成发展绿色金融的全球共识,提升金融机构的环境风险评估能力,增强金融市场参与者对环境信息的可得性。双方支持中英两国成为绿色金融创新中心。
(1)双方欢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共同研究最佳实践并为国际绿色债券发行能力建设投入资源。双方欢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有关国际和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现状和建议的报告。
(2)双方同意发展绿色债券跨境投资的渠道和产品,包括与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总体战略相一致的潜在新渠道和平台,促进国际资本在私人部门参与者的支持下,以通过伦敦金融城等方式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合格绿色及气候相关的债券。
(3)双方欢迎伦敦绿色金融倡议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为提升知识分享与能力建设、支持跨境绿色金融流动、开发互认一致的产品框架并解决市场障碍的合作。
(4)双方将支持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到英国发行绿色债券和其他绿色金融产品,鼓励英国和国际机构在中国发行绿色债券和开展绿色投资。特别是双方同意共同合作寻求智慧城市和绿色城市融资和实现的解决方案,包括发挥伦敦潜能使之成为中国发行人募集绿色资金的市场。双方欢迎中国银行在伦敦标志性地发行中国绿色保证债券,并期待进一步推动诸如此类的创新跨境金融交易行为发展。
四、基础设施和能源
36、双方继续认识到英方包括北方经济增长区在内的地区发展计划与中方“一带一路”倡议的协同效应,将共同探索加强政策交流和项目合作。特别是,中方鼓励企业在伦敦开展“一带一路”倡议项目融资。双方认识到英国改造北方经济增长区的战略雄心,欢迎中方参与投资新的北方经济增长区投资项目和其他英方更新项目。
37、英国继续保持在清洁能源、高铁等领域吸引外资的目的地地位。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作为主要的基础设施融资银行,致力于参与上述投资机会,包括欣克利角C核电项目。双方欢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在伦敦设立代表处,该代表处为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在西方发达国家开设的第一个代表处。
38、双方对中英基础设施联盟作为中英在各自市场和第三方市场加强基础设施商业合作的关键平台表示欢迎。基础设施联盟的牵头人是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与英国财政大臣。
(1)基础设施学院:双方欢迎在英国成立基础设施学院。基础设施学院为中国基础设施企业进入并投资英国市场提供有价值的培训和指导。
(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培训:双方欢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英国基础设施和项目管理局开展的日益密切的合作。双方对英国基础设施和项目管理局提供的正在进行的PPP培训项目、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英国国际贸易部就开展地区试点项目合作的讨论表示欢迎。双方亦同意探索在中国建立中英PPP培训中心的可能性。
(3)第三方市场合作中心:双方将共同推进中英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基础设施合作并达成“三赢”结果。双方同意在北京成立第三方市场合作中心,并探索在有关地区成立卫星办公室的可能性。双方致力于鼓励相关机构、企业及其他行业组织参与第三方市场合作中心建设运营以推动中英在第三方市场的合作。
39、双方愿意继续深化铁路领域务实合作,进一步拓展合作范围,扩大双方在包括高铁在内的各类铁路的建设、设计、装备供应、研发、针对第三方的产品和服务供应等领域的合作,促进中英铁路合作水平不断提升。双方将继续支持就高铁项目开展紧密合作,并对通过中英铁路联合工作组正在开展的合作表示欢迎。
40、双方重申能源合作是两国全球伙伴关系的核心要素之一。双方欢迎自去年习近平主席对英国事访问期间签署中英清洁能源伙伴关系文件以来所取得的进展。双方重申汇聚所有相关部门、研究机构和企业以发展向能源过渡所需的创新政策、技术和商业模式的重要性。在中英清洁能源伙伴关系框架下,两国政府将为落实伙伴关系文件所涉及的相关领域提供支持。中英双方优势互补,在互利共赢的原则下,积极开展包括能源战略和规划、能源领域立法、监管、包括天然气、电力领域在内的市场改革和激发未来能源技术等方面的合作。
41、中英双方将研究能源价格监管合作的可行性,双方将致力于分享在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和可再生能源价格等领域的经验,以加深两国之间的合作。
42、中方认识到英国在开发利用离岸可再生能源技术方面的领先经验,包括海上风电、海洋能源。双方认可在去年能源对话时启动的中英海上风电产业合作指导委员会取得的成果。落实该委员会的联合工作计划以促进产业合作和消除政策障碍将显著降低两国海上风电开发成本。双方欢迎中国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投资英国离岸风电4.2亿英镑的决定。双方同意支持中方对英国海上风电及其供应链的进一步投资,并将发掘英国公司在华开展海上风电项目供应的机会,以及积极探索在英海上风机测试及示范项目。
43、双方一致认可减少排放、确保能源供应及提升可负担性需要行业与政府的统一行动。双方政府同意在能源监管方面分享经验,以支持可持续页岩气发展。
44、双方欢迎欣克利角C核电项目完成最终投资决策及签署协议。双方欢迎中国广核集团参股该项目,并认同该项目作为中英法三国合作样板项目的重要性。双方也欢迎塞斯维尔C项目和布拉德维尔B项目的建议方案,其中,布拉德维尔B项目将由中国广核集团牵头,与法国电力集团合作,在华龙一号技术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后采用该技术共同开发。
双方欢迎华龙一号技术提交通用设计评审(GDA)。双方认识到英国监管方的独立性以及GDA评审流程的健全性和透明性,同时也注意到两国企业均为支持申请方开展评审工作做好了准备。
双方重申2015年10月习近平主席访英期间双方发表的《关于加强两国民用核能一揽子合作的联合声明》的重要性。双方注意到在供应链领域,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互利共赢合作关系的重要性。双方也欢迎在两国以及第三国探索联合开发华龙一号相关项目的机遇。
45、认识到核能研究和创新对未来清洁能源系统的重要性,中英两国欢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和英国国家核实验室共同设立的中英联合核研发与创新中心(JRIC)继续发展,并鼓励在研发项目上取得进展。中英两国宣布有意共同制定针对JRIC知识产权的细则。
46、中英两国认识到废物管理和退役对于可持续的核能行业具有重要意义。双方欢迎相关企业在核燃料循环后端开展的商业合作并再次强调对于2014年签署的《关于加强核工业燃料循环全产业链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支持。双方认识到两国在这一领域具有各自独特的经验,并鼓励继续在互利共赢基础上开展商业合作。特别是,双方注意到英国在玻璃固化技术方面的经验,并欢迎英国继续参与中方相关项目。
47、双方认识到核能可以带来的全球性益处,包括减少碳排放、限制环境污染、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来源以及推动可持续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同样,双方都理解在出口民用核能时确保安全与安保最高标准的全球责任。公众对英国、中国及国际核能的信心依赖于国际标准在全球各个选择运用核能的国家均透明地实施。中英两国承诺寻找合作机会,以深化益处并减轻风险。双方同意加强核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
48、双方认可绿色气候基金、全球环境基金为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落实巴黎协定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49、中英认识到气候变化的持续威胁正成为全球必须共同应对的一大挑战。双方欢迎具有历史意义的《巴黎协定》及其提前生效。双方认可中方率先完成批准协定的国内程序,并认识到英方计划于年底前完成参加协定的国内程序。双方强调推动《巴黎协定》后续谈判取得进展以及加速2020年前承诺和行动实施的重要性,体现公平以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考虑不同国情。双方欢迎《蒙特利尔议定书》下氢氟碳化物修正案的通过,以及国际民航组织第39届会议的成果。
中英将继续采取有力度的国内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实施有力度的国家自主贡献,以推动绿色、低碳和气候适应型发展。双方认识到中英在创新与投资方面不断推进的双边合作,对于实施各自在排放权交易、碳捕集与碳封存(CCS),和气候立法等一系列领域的国家自主贡献具有重要意义,并承诺将进一步扩大合作伙伴关系。双方认识到极端天气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已经增大,这些极端天气事件威胁生命、财产和更广意义上经济增长。中英将探索在应对气候风险方面的合作,包括在对于管控气候变化影响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的保险和工程等行业开展合作。
五、产业战略
50、中英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在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战略方面的合作。双方认识到合作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相互学习经验的宝贵机会,将聚焦“十三五”规划和英国相应发展规划之间的互惠领域。双方认识到科技,平衡、绿色和创新引领的经济发展,现代化工业和区域平衡的重要性,并愿在这些领域开展密切合作。
51、双方愿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与英国深化合作。双方欢迎英国与中国东北地区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创新驱动发展和培育发展新动能等方面加强合作。双方将致力于通过开展培训项目和技术技能人才交流合作,相互分享成功经验,增强能力建设,共同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
52、双方欢迎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英国查塔姆学会于今年11月在中国召开第二届中英改革和创新论坛,交流两国有关领域的改革和创新途径,包括基础设施投融资创新等议题。
53、双方将继续积极推动两国地方经贸合作,充分利用现有工作组机制,促进两国地方政府和企业加强交流,丰富中英经贸关系内涵。
54、双方认识到,知识产权对于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双方将共同努力,继续为两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用户和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双方同意加强知识产权合作,增进相互了解,加强在华英国企业和在英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双方认识到年度中英知识产权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2017年中英知识产权研讨会将在英举行,将进一步促进对相互知识产权制度和业界关切的理解,推动两国经济往来和技术交流。
(1)双方同意就专利和外观设计制度的完善、新兴技术领域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运营(包括知识产权融资、评估和商业化)及其他双方关心的议题开展交流。
(2)双方重视在商标领域的合作,并将继续就商标注册和执法交换意见。交流范围涵盖地理标志和集体/证明商标以及中国商标实践中涉及整体性的问题、恶意申请等内容。
(3)双方将继续就版权议题交流信息,包括集体许可、体育转播和追续权问题。英方将作为主宾国参加2016年12月在广州举行的国际版权博览会。中方将敦促版权权利所有人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依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及时履行各自义务。继今年年初交流之后,中英双方认可在反网络盗版的行政执法中版权权利所有人可能的举证责任。双方将共同努力以促进在需要时展示灵活性(如作品数量较大时版权权利所有人身份的证明),以使网络版权得到有效保护。
(4)中英双方重申将在电子商务和社交网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合作。双方认识到近期中英双方产业倡议所取得的进展,并将继续支持相关优先领域,以实现打造良好知识产权环境的共同目标,提升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信心。特别是,中英双方愿就通知-移除机制、适当的先发制人机制(或者过滤机制)以及线上线下执法无缝衔接等措施进行探讨。
55、双方欢迎两国自第七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以来在可持续城镇化方面取得的进展,包括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启动中英城镇化平台项目。双方致力于在可持续城镇化框架下,特别是在城市群发展、城市规划和智慧城市等领域,加强城市之间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双方致力于根据英方绿色低碳原则深化城市更新领域的合作。
56、双方同意支持英国城市和企业与中国城市和企业一道,通过发展全面和可持续的智慧城市,更好地应对全球城镇化挑战。双方欢迎奥雅纳全球公司、汇丰银行和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加强中英智慧城市发展与投资合作。双方将探索长期合作机会,并考虑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在英国未来城市发展机构的帮助下发布《中英智慧城市合作报告》的建议。
57、双方欢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英国社区与地方事务部在共同发展城市群方面开展紧密合作,包括建立一个城市群伙伴关系以促进和深化在产业集群、运输、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方面的合作。双方将探索中国城市群与英国北方经济增长区和中部引擎城市圈合作发展的机遇。
58、双方高度评价中方在担任G20主席国期间关于推动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包容性增长作出的工作,中英双方致力于推进G20创新倡议,作为两国各自发展规划的补充。
59、双方同意进一步在科技创新领域加强科研和产业合作:
(1)自中英联合科学创新基金成立以来,中英双方在多个研究领域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双方将继续落实中英联合科学创新基金下的合作并同意在医疗卫生(包括抗生素耐药性)、农业技术、粮食与水安全、气候变化、能源(包括可再生资源)、城镇化、大数据、新材料、信息通讯技术、空间技术和卫星技术应用等优先领域开展合作。
(2)中英双方欢迎中英联合科学创新基金下的中英研究与创新桥计划合作,以开展产业研发合作项目激励创新,以应对中英社会挑战,推动研究成果商业化转化,并期待进一步加强合作。
(3)双方将支持中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5G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4)双方将加强在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方面的合作,重点围绕绿色制造技术、绿色制造标准等开展合作,支持双方企业、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等开展多层次的交流合作。
60、双方同意中国国家航天局与英国航天局签署的航天合作谅解备忘录将继续指导并推动两国航天合作。双方同意利用中国国家航天局与英国航天局之间建立的平台继续指导和促进双边航天合作。双方同意利用英国卢瑟福·阿普尔顿实验室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之间建立的中英空间科学与技术联合实验室平台推动双方合作,并对中英牛顿基金给予5个合作项目资助表示欢迎。
双方认识到加强在包括在农业遥感、气候和空气质量、卫星应用、通讯、深空探测、航天科学与教育等多样的领域的研究有利于促进两国合作。
双方同意第12届中欧空间科学双边会议期间对中方与欧洲航天局在“太阳风-磁层相互作用全景成像卫星”(SMILE)任务中的分工和形成的协议草案。后续将协助中英两国研究机构在SMILE卫星工程项目上开展合作。
双方赞赏在中英空间科学与技术联合实验室合作框架下成功举办“空间科学教育与研究活动周”,并同意这一倡议目前在空间科学教育与研究推动更多大学与中小学参与。
作为空间与重大灾害国际宪章组织成员,双方同意探索如何向发展中经济体提供额外的空间数据和服务。
61、中英两国将继续在卫生领域深化合作,双方同意:
(1)继续落实2013年签署的中英卫生合作谅解备忘录,将重点开展卫生政策、医学信息及包括抗生素耐药性在内的全球卫生安全领域的合作。
(2)进一步加强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的合作,以提高产品安全性及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的一致性;进一步推动双方在化妆品动物替代试验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将继续就药品价格和流通开展合作并分享最佳实践,以促进中国市场发展并支持中国医疗改革战略。
(3)继续实施中英全球卫生支持项目,共同支持全球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双方将支持与世界卫生组织非洲地区办公室和其他国际伙伴建设非洲疾控中心,在国际卫生体系架构内增加价值。双方将共同努力加强非洲后埃博拉时期卫生体系强化。双方将加强在塞拉利昂的卫生合作,以支持总统办公室发布的国家恢复计划中提及的国家发展重点领域。双方将加强合作提升全球卫生应急能力,增进全球卫生治理对话,并通过加强监测、数据共享等方式增强全球抗击传染病的能力。
(4)中英双方同意就中医药管理分享经验。
62、中英双方将就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和新的乘用车燃料效率标准加强讨论,综合考虑市场的多样性和对小产量汽车制造商带来的监管负担。
63、双方欢迎近期达成的协议,将大幅度增加客运航班运力额度,取消货运航班运力额度限制,为促进两国经贸和人文交往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双方一致认为,两国民航合作将开启持久、开放、共赢的“黄金时代”。
附录
中英金融服务战略规划
1、英方对中国金融体系改革开放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认识到英国作为世界领先的人民币离岸中心,中方欢迎双方建立不可比拟的金融服务伙伴关系。
2、双方认识到持续的改革和中国金融体系与全球经济的融合以及英国金融市场的持续开放对提高中英两国金融体系效率和可持续性是十分重要的。
3、双方同意通过《中英金融服务战略规划》加强两国合作伙伴关系。规划提出了未来两国通过加强更广泛的专业知识交流、扩大市场准入、促进国内外企业在中英两国的公平竞争以支持中国金融市场和货币的国际化以及英国世界领先金融中心的地位的双边合作愿景。
4、双方将新建立中英金融业服务峰会,峰会将由双方金融服务领域的资深领军人物主导,并得到两国政府支持。峰会将向每年举行的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提供建议以支持此项战略规划,并期达成以下目标:
(1)通过扩大在华英国资产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增加中国多元化投资机会,并为中国资产管理机构在英设立机构以及投资全球市场提供更多机会。
(2)深化双方资本市场联系,以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效率和流动性。
(3)促进中英两国银行业领域的双向市场准入以帮助提高市场多样性、市场效率和金融包容性。鼓励开展更多合作以支持在中国、英国及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第三方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联合融资。
(4)扩大中英两国保险机构在中英两国提供服务的机会,以满足消费者和企业在健康、人寿、财产和环境领域的需求。通过包括发展国民储蓄工具等方式支持中国私人养老金市场发展,为英国金融机构在华提供私人养老金服务增加更多机会。
(5)加强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合作,以促进双方在对方市场的机构设立和市场扩展,并为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金融市场准入和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提供帮助。
(6)支持中英两国在绿色化其金融体系方面所做的努力,双方将通过中英绿色金融战略伙伴关系共同引领全球努力发展绿色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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