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0月新增人民币贷款6513亿,预期6720亿,前值12200亿。
中国10月M2货币供应同比增11.6%,预期11.4%,前值11.5%。
2016年10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一、广义货币增长11.6%,狭义货币增长23.9%
10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51.95万亿元,同比增长11.6%,增速比上月末高0.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1.9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46.54万亿元,同比增长23.9%,增速比上月末低0.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高9.9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6.42万亿元,同比增长7.2%。当月净回笼现金854亿元。
二、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6513亿元,外币贷款减少41亿美元
10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110.18万亿元,同比增长12.3%。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104.77万亿元,同比增长13.1%,增速比上月末高0.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2.3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6513亿元,同比多增1377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433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561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891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168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438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728亿元,票据融资增加1097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332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8004亿美元,同比下降7.7%,当月外币贷款减少41亿美元。
三、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1.21万亿元,外币存款增加170亿美元
10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154.35万亿元,同比增长11.5%。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149.74万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比上月末高0.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1.2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1.21万亿元,同比多增6355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减少4680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2083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6821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5231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6822亿美元,同比增长4.8%,当月外币存款增加170亿美元。
四、10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3%,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35%
10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以拆借、现券和回购方式合计成交55.22万亿元,日均成交3.07万亿元,日均成交比去年同期增长0.7%。其中,同业拆借、现券日均成交分别同比增长2.1%和26.5%;质押式回购日均成交同比下降3.8%。
当月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2.3%,分别比上月和去年同期高0.05个和0.31个百分点;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2.35%,分别比上月和去年同期高0.07个和0.41个百分点。
五、当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3681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1952亿元
10月份,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发生2861亿元、820亿元、871亿元、1081亿元。
注1:当期数据为初步数。
注2:2011年10月起,货币供应量已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心存款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
注3:自2014年8月份开始,转口贸易被调整到货物贸易进行统计,货物贸易金额扩大,服务贸易金额相应减少。
注4: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16年10月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数据报告
初步统计,2016年10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52.41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03.35万亿元,同比增长13.5%;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为2.63万亿元,同比下降17.6%;委托贷款余额为12.59万亿元,同比增长20.1%;信托贷款余额为5.99万亿元,同比增长11.2%;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3.62万亿元,同比下降39.1%;企业债券余额为17.57万亿元,同比增长27.6%;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5.6万亿元,同比增长29.8%。
从结构看,2016年10月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7.8%,同比高0.5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余额占比1.7%,同比低0.6个百分点;委托贷款余额占比8.3%,同比高0.5个百分点;信托贷款余额占比3.9%,同比低0.1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占比2.4%,同比低2个百分点;企业债券余额占比11.5%,同比高1.3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占比3.7%,同比高0.5个百分点。
注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实体经济(境内非金融企业和个人)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余额。
注2: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3: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本外币贷款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人民币和外币贷款,不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和境外贷款。
注4:2015年1月起,委托贷款统计制度进行了调整,将委托贷款划分为现金管理项下的委托贷款和一般委托贷款。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委托贷款只包括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即贷款人或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向境内实体经济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般委托贷款。
注5:当期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同比增速为可比口径数据。
2016年10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报告
初步统计,2016年1-10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14.35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1.78万亿元。10月份当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8963亿元,比去年同期多3370亿元。其中,当月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6010亿元,同比多增437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减少335亿元,同比少减982亿元;委托贷款增加725亿元,同比少增665亿元;信托贷款增加530亿元,同比多增731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1803亿元,同比少减1894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2439亿元,同比少891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1125亿元,同比多1004亿元。
注1:社会融资规模是指实体经济(境内非金融企业和住户,下同)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其中,增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获得的资金额,存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获得的资金余额。
注2: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保监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3: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本外币贷款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人民币和外币贷款,不包含银行业金融机构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和境外贷款。
注4:2015年1月起,委托贷款统计制度进行了调整,将委托贷款划分为现金管理项下的委托贷款和一般委托贷款。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委托贷款只包括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即贷款人或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向境内实体经济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般委托贷款。
注5:当期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当月比上月、比上年同期的数据为可比口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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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6年10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