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市继续收紧楼市调控政策
张玉洁
□本报记者 张玉洁
11月14日晚间,西安、南京、深圳、武汉分别出台楼市新政,从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严格落实楼市调控新政、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提高主城区购房门槛等方面对现行政策进行加码。国家统计局10月14日发布的“2016年1-10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显示,随着调控效果的显现,全国楼市热度有所降温,销售量价同比增速开始放缓。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多数房企已经提前完成全年任务,在调控加强的背景下,房企推盘速度有所减缓,计划将业绩留至明年的情况较多。
细化限购措施
从四城的调控力度看,武汉出台了区域细化限购措施,提高了主城区购房门槛,调控力度相对较大。
11月1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中确定,本市户籍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则需要连续在本市缴满2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并且对于补缴的不予承认。
根据该意见,限购限贷范围为主城区和开发区,即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
今年国庆期间,武汉市提出了“实施投资性限购,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对于武汉无住房的居民家庭,在主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5%,二套房首付比例为50%,三套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的,暂停发放贷款,禁止在武汉主城区购买第三套房。
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武汉主城区供需失衡,价格上涨过快,差别化区域限购限贷,可引导需求转移,促进远城区市场发展。同时湖北三四线城市中有不少城市去化周期超过1年,本次调控或有助于将部分购房需求引导至附近城市,有利于城市间市场均衡发展。
现有政策“打补丁”
而西安、深圳和南京的调控主要是规范销售行为、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和加快推盘。总体来看是在现有调控政策下的“打补丁”。
西安市房屋管理政务网信息显示,从11月10日开始,西安开展维持3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等9种行为进行严查。
而南京则提出了宣传调控政策、加快新盘上市、加强资格审查、强化市场监管四项措施,严格落实调控新政,力促南京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10月份,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共发放商品房销售许可证25件,总面积达81.99万平方米。
深圳决定自11月15日起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深无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名下在深拥有1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70%。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分析人士指出,深圳房价处于高位,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本次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实际对市场影响不大,更多是传达出深圳市坚持调控政策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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