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拓展自贸区跨境金融服务功能支持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主体资格拓展到全市科创企业。上海市科创企业名单上的企业,不论注册地是否在自贸区内,都可以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办理相关业务。
与此同时,新政明确支持境外参与境内科技创新的各类种子基金、天使基金、风投基金、创投基金以及产业基金等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办理与科技创新投资相关的各项业务。
《通知》明确,支持金融机构按照科技创新不同阶段的需求,提供全程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在初期(创意及研发阶段)和早期(成果转化和成长期),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通行模式是种子基金、天使基金以及风投基金和产业基金,在实验室萌芽状态和成果转化期即进行投资,以期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收益。这两个阶段投资风险较高,有境外投资参与可分散科技创新的风险。
而在中期(发展和成熟期)和后期(投资退出及后续投资期)投资风险降低,银行信贷相应跟进。此时科创企业的跨境金融服务需求更多地转向日常经营性需求和扩大规模需求,需要技术贸易进出口及融资、结算汇兑、资本运作(上市或退市)、收购兼并、财务集中管理以及跨国经营(后续投资)等相关的金融服务的跟进。
央行上海总部表示,本项措施意义在于,以自由贸易账户灵活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务对接科技创新各个不同阶段需求的相关资本跨境流动与汇兑,可以满足科技创新全过程全方位的需求,避免同质化服务,推进金融服务差异化、客户化创新,为上海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打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同时通过国际市场分散科技创新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