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落后产能必须坚决淘汰
尽快出台去产能相关债务处置、资产处理等政策措施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今年钢煤行业去产能工作基本完成任务情况汇报,决定派出国务院调查组严肃查处个别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更加便利就业创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推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钢铁煤炭行业为重点推进去产能,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强化责任、积极作为,严控新增产能、推行减量化生产,中央财政加大对职工转岗安置的资金支持,目前全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的任务基本完成,不仅时间提前,而且相关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实属不易,应予肯定。但也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企业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等问题。下一步,一要指导各地和中央企业严格按标准对今年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任务开展验收,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验收标准组织抽查,严格把关,确保产能真去真退。特别是对落后产能必须坚决淘汰,不得搞等量置换。同时,统筹去产能与保供给、稳价格,保障迎峰度冬、度夏煤炭稳定供应。
二要深入细致做好职工安置,督促地方严格使用好中央奖补资金、筹集好配套资金、做好职工转岗培训和社保费用衔接,搭建更多创业平台,拓宽就业和再就业渠道,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
三要支持产钢产煤地区将去产能与产业优化布局、转型升级相结合,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的金融政策,继续鼓励如宝钢、武钢等的优势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尽快出台去产能相关债务处置、资产处理等政策措施。
四要强化绩效考核,对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和企业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强化督促督查。针对发现的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钢铁项目、江苏新沂小钢厂生产销售“地条钢”等顶风违法违规、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问题,国务院决定派出调查组,予以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严厉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调查处理结果。
为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利创业创新的公平市场环境,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草案完善充实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界定,补充了打击商业贿赂、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和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等规定,强化民事赔偿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和行政处罚力度。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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