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保护部26日向媒体通报,24日至26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区域、山西南部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河北、山西部分城市连续2天达到重度污染,个别城市一定时段内达到严重污染。
为推动各地积极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环境保护部派出督查组对山西太原、临汾以及河北唐山应急响应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环境保护部督查组发现,一些城市存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如山西省临汾市,启动污染预警级别明显偏低,启动时间滞后,应急响应措施明显不足。10月1日至11月25日,临汾市PM2.5和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上升45.9%和209%。由于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不力,空气质量污染严重,11月1日至25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70个城市中,临汾市空气质量综合质量指数倒数第一。
督查组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部分焦化企业提标改造进展较慢,存在超标排放情况;部分钢铁、焦化企业无组织排放严重,“跑冒滴漏”问题突出;面源污染管控不到位。
督查组还发现,山西省太原市现有焦化企业13家,其中有6家未完成达标治理,已经超出山西省要求的10月底前完成达标治理的期限。河北唐山一些企业未落实重点行业实行错峰停产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十分严重。
环境保护部表示,将责成上述地方环保部门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