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地产评论员 杨羚强
“泡沫”这个词语,百度百科是这样解释的,“聚在一起的许多小泡,由不溶性气体分散在液体或熔融固体中所形成的分散物系。泡沫的引申意思是比喻某一事物所存在的表面上繁荣、兴旺而实际上虚浮不实的成分。简单来说就是价格脱离价值。”
所以,消除泡沫一般有两种办法,一种是让价格回归到实际价值;另一种是提高实际价值,让价格和价值接近。
就在昨天,高层释放了一个重要信息,消除楼市泡沫的手段,很可能会是后一种!
房地产投资行为终于被认可
此前,舆论对个人投资住房的行为,一直有妖魔化倾向。从温州炒房团、山西炒房团,到普通个人投资者均被视为炒高房价的“罪魁祸首”。而本轮楼市调控,投资性需求更是被专家列为需要“长期重点抑制的范围”。
而在个人被允许投资的商业地产领域,银行提供的贷款首付比例高、利率高、贷款周期短,且转让时需要支付高额的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这些税费加起来有时候可以达到总房价的30%(甚至更高),每年需要交纳的房产税,也要高过上海和重庆目前试点征收的房产税税率。
但根据新华社的报道,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政策一出,个人投资房地产的歧视性政策,有可能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首先,《意见》第九条中关于“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续期使用法律安排”,根本目的是“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而其中“研究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则意味着住宅作为居民资产的金融属性,得到了中央的最终确认。
另外,《意见》第七条明确要求 “完善国家补偿制度,着力解决征收征用中公共利益扩大化、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合理等问题”,也释放了重要信号——房地产作为居民个人的重要资产,产权会得到法律、法规有效保护。
即使土地使用权到期,也会有相应的法律解决后续问题。这意味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被戏称为“长租”的房地产,开始真正成为个人永久资产。房地产作为资产的价值进一步提升。
多项“杀招”正在吹散楼市泡沫
实际上,如果居民投资渠道能够顺利拓展,那么住宅市场的限购政策也可能会最终退出。
因为《意见》“第十条”,重点就是保护产权,让产权的估值变得更为公允,允许公开交易,并且对交易结果进行保护。
这样的结果是,居民手里的闲钱,除了股市、债市和楼市,会有更多的选择权,这就大大削弱了楼市泡沫被进一步吹大的可能性。
另外,《意见》还提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地信息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降低维权成本。”
其实,在居民的个人资产中,最多的就是知识产权。从个人写作、画图、软件程序编写,到各类视频、音乐的创造,再到新技术、新发明,每个人多少都会拥有一部分知识产权。
但是,因为维权难、保护难、索赔难,让知识产权变得“不值钱”。、
但是,如果这些知识产权能得到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拥有者有能力以很低成本维权,恐怕很多人就会愿意投资自己或者名人的知识产权作品。
再举个例子,《意见》允许“有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也鼓励“企业职工把自己的资金,用到企业经营的再投资”,毕竟员工对自己公司的情况更熟悉,更了解具体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情况,也愿意出更多的钱投资,这样做能产生双赢。
另外,诸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农村集体用地的运营权都在《意见》的保护范围内。如果这些产权在法律、法规有力的保护下,未来进一步放开转让限制,让这些产权可以在市场上公开交易,那么又会吸引一大批社会资本流入。
当人们可投资的领域越来越多,房价的投资泡沫自然不攻而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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