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返乡下乡创业成为一种时尚,日前又迎来政策大礼包。
12月1日,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随着四化的同步发展,一方面有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同时也有一大批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去创新创业,投入到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之中。
他说,初步统计,近年来从农村流向城镇的各类人员返乡创业的人数累计达到570多万,其中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达到450万人,还有居住在城镇的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等人员约130多万人下乡创业创新。他们为活跃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独特作用,成为农业发展的生力军。
不过,在他看来,虽然这股发展势头很好、影响很大,但在一些地方也存在政策落实还不到位,融资难、用地难、人才聘用难、技术获得难等问题,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政策扩大扶持范围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成为促进农村创业创新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意见》在过去主要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扩大到了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城镇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等人员下乡创新创业。这有利于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关系,进一步拓展资金、技术、人才流向农村的渠道。
陈晓华称,《意见》把过去散见在各个文件中针对下乡返乡创业中的支持政策汇集起来。从下乡创业准入开始,到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用水用地政策支持,甚至到保险、社会保障、获得技术支持、入驻创业园区等整个流程梳理出来,这样既有利于返乡下乡人员掌握运用,同时也便于各个部门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另外,针对性也更强。《意见》重点对突出反映的问题,比如用地难、融资难、人才获得难等问题进行突破,坚持问题导向解决问题,也将反映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细化、实化。
政策创新服务改革实践
针对融资难,《意见》提到,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和资产”。针对用地难,《意见》也提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存量土地资源,缓解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用地难问题。”
陈晓华回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时表示,农村土地政策是所有政策的基石。在农村土地改革的大背景下,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涉及到租地、租房等一些农民财产权益的事项。他分析说,要分两种情况,对于返乡人员,承包地的承包权、房屋的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本来就是他自己的,相对而言,制约和限制少一些。但是,对于下乡创业的人员来说,凡是涉及到这一类的,都应该遵从法律和政策的相应规定。
根据《意见》,包括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等。
关于建设用地指标的政策安排特别值得关注。《意见》提到,为重点支持农村的“创客”们,县级政府可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建设农业配套辅助设施。还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
不论是以入股、租赁等多种形式创新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还是要求单列一定比例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都可以被视为服务于现实改革的政策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