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复函同意湖南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复函要求,据《湖南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制定完善输配电价改革、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
复函强调,要确保在中发9号文件和配套文件框架内推进试点,防止试点工作方向走偏。试点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二是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平等开放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三是坚持节能减排的原则,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得借机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