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谷讲坛
12月1日,由新华网主办的主题为“中国乳业发展新趋势”的2016中国食品发展大会乳业论坛在北京举行,国家食药监总局有关领导出席,并针对乳业发表讲话!
据《新华网》报道,国家食药监总局从2013年开始制定了企业必须具有自建自控的奶源基地,或者是审核评估的原料供应商对原辅料进厂实施的进货查验措施,做到加强源头管控。
同时,通过优化行政许可,建立完善食品生产许可经营制度,提高生产许可,配合工信部淘汰了一批小乱差的企业。
资料显示,新《食安法》的修订带动了整个食品安全制度的修订,到目前为止已经先后出台了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管理办法等十多个配套公章,初步构建了乳制品监管的构建体系。
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已对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开展来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已经对51家企业开展了57次调查,预计2018年5月份对107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全部覆盖一遍。
在论坛上,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一司司长张靖表示,“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按照生产企业和检验项目两个全覆盖的原则开展每月抽检,在所有食品领域这是独有的。”
通过监督检查,抽检和投诉方面来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发现企业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并一查到底、坚决惩处。主动向社会公布抽检信息,监督检查信息和调查处置信息,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信息公开的常态化。
但同时,张靖也表示,当前的乳品质量安全不是很乐观,国外产品供给的冲击,影响着乳制品质量安全的多种因素相互交织,一些企业打“擦边球”、夸大宣传的现象偶有发生。
据张靖透露,下一步国家食药监总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大力开展抽检检测,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标识清理整顿等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全产业链风险防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措施,满足群众需求和有效供给。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官网上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中明确规定,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①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②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③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
④对于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质,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者不含有;
⑤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
⑥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不一致的声称。
今年9月,据媒体报道,一份对2002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6.9%的受访者认为婴幼儿奶粉宣传的功能有夸大成分。
为何呢?
对此,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向健军就表示,乳制品行业虚假宣传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虚假宣传的辨别能力不足;
另一方面则在于监管不严,虽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但是真正落到实处的比较少,且惩罚力度太小 。
为此,业界期盼奶粉新政细则落地之后,不仅严格把关,还要加大后续查处力度,对于夸大宣传企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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