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出席一次会议时,痛批一些机构“用来路不当的钱从事杠杆收购,行为上从门口的陌生人变成野蛮人,最后变成行业的强盗”。
虽然时值周六,但上述表态引发各方强烈反应,种种解读随之而来。那么,在“野蛮人”被火烤之后,相关上市公司反应如何?相关机构将如何应对?A股市场又将收到什么影响?
刘士余警告“野蛮人”背后:年内多次强调“全面监管”。
12月3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表示:“用来路不当的钱从事杠杆收购,行为上从门口的陌生人变成野蛮人,最后变成行业的强盗,这是不可以的。”由此引发资本市场强烈关注。
针对杠杆收购,11月26日,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联合课题组在对“宝万之争”杠杆收购的研究报告中建议,要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或有效的联席监管协作运行机制。
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梳理今年以来刘士余公开表态时,也注意到了一个高频词:全面监管。
强调“依法、从严、全面监管”
2016年3月12日下午,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与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共同出席了“两会”记者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彼时刘士余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多次表示责任重、担子重。
他在进行“开场白”时就说道:“我到证监会上任22天,还没满月,但我深感责任重大,而且越来越重。”
在回应记者如何看待去年很多投资者损失惨重的问题时,刘士余表示:“证监会主席一听投资者损失惨重这件事,就感觉到担子很重。”
在当时的新闻发布会上,出现了一个高频词:“监管”。不论刘士余、尚福林还是项俊波在答问时都多次提到“监管”一词。
据央视报道,出席3月12日记者会之前,刘士余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就表示:新主席的首要任务就是监管,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的措施顺利实施。
显然,这并不是一句空话,今年以来,证监会不论进行重大规则修订还是在立案稽查相关机构时,都特别指出:要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工作要求,或者把3个监管简称为“依法、从严、全面监管”。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在证监会网站上,“全面监管”一词出现了逾40次之多。
业内:讲话并非反对一切举牌
刘士余对于做好监管工作的决心是一以贯之的,要求市场各参与主体依法依规行事的态度也是一以贯之的,同时,他也多次指出,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比如,3月20日下午,刘士余会见了到访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克里斯蒂娜·拉加德一行。“双方共同表示将在资本市场的监管、风险防范、法制建设和执法能力提升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实质性的合作,以期更好地保护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月16日,刘士余在深圳召开部分机构座谈会。他表示,各市场机构要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法定义务,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5月20日,上交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人事任免决定。刘士余在讲话中表示,“要强化自律监管和一线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着力创造一个公平、透明、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8月31日~9月1日,证监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在京举办了上市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刘士余在讲话中表示,要“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公司自身努力来解决 形似而神非 的问题。要紧紧抓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全面这个牛鼻子。”
9月10日,刘士余出席上交所第七次会员大会。这一次,刘士余在致辞中再次明确强调:要“坚持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重要理念,坚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基本底线,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突出位置。”
对于刘士余12月3日的表态,前海开源基金执行总经理杨德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刘士余主席的讲话并不是反对一切形式的收购和举牌,但对来路不明的资金、加了杠杆的资金等需要加强监管。杨德龙认为,未来是蓝筹并购时代,合法合理的举牌或收购无可厚非,关键要看资金来源和收购方式,这是刘主席强调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