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将建立出资人监管权力责任清单
中央深改组会议昨审议通过国企改革重要文件,强调国资审计监督不留死角
每经记者 冯彪 每经编辑 陈旭
本轮国企改革正进入关键时期,12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为国企改革再添重磅文件。
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会议要求,审计机关要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国企的审计监督不能留死角。同时会议再次明确,要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依法依规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国资委职能转变的社会关注度高,这次深改组审议通过的文件,表明对国资监管机构的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国企国资审计监督不留死角
此次深改组会议指出,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要围绕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境外投资以及企业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要健全完善相关审计制度,让制度管企业、管干部、管资本。
李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审计是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通过对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摸清真实情况、揭示风险隐患、反映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并推动及时有效解决,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
从此前审计署对中央企业的审计来看,审计内容较为全面,除资产利润、企业财务状况等指标外,审计内容还包括:宏观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政策部署情况,企业重大经济决策的合规性与绩效情况,以及检查企业廉政制度制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等方面。
此前的审计中,曾发现国有企业违规问题。如2014年,审计署对14户国有企业的审计发现,有的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现巨额亏损,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潜力;还有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损失浪费、严重违反廉洁从业等问题。
除了国家审计部门对国企的审计外,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还包括出资人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等。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11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提及,要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公共审计、出资人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之间的职责分工,实现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
“此前国企内部审计作用较弱,外部审计力量不足。现在需要各类审计协调配合,以及通过引入独立第三方参与审计等,完善审计体制。”李锦说。
另外,中央深改组此次会议还要求,国企国资走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不能留死角。审计机关要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相对于境内国有资本的监督检查而言,对境外国资的监督检查难度更大,随着国企越来越多走向国际市场,亟待审计监督制度的完善。
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国有企业审计比较研究》课题组在发布的报告中提出几条建议,包括明确审计机关对所有形式的国有资本进行审计的权限,重点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实施跟踪审计等。
通过改革促国资委职能转变
在本轮国企改革中,国有企业监管体制也是改革的重点之一。随着改革的推进,作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机构的国资委也需要改变管理方式、推进职能转变。
去年11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将其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将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
12月5日的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无疑将是国资委职能转变的重要一步。
此次中央深改组会议强调,要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依法依规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意味着国资委将回归真正的出资人身份。
在李锦看来,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委职能的转变,这就意味着国资委的机构设置也将随着职能转变而转变。
实际上,国资委的机构改革已经开始。今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结合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提出设立监督一局、监督二局、监督三局,与监事会形成“一前一后”互相配合的关系。
李锦对记者分析:“随着国资委职能转变,可以预见的是将增加资本管理机构,减少直接管企业、管经营的机构。”
此外,此次中央深改组会议还要求,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把强化出资人监管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结合起来,把精简监管事项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要改进监管方式手段,更多采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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