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压顶下,破产制度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的重要手段受到各方重视。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近日公开表示,截至今年10月31日,人民法院新受理破产案件3463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9.8%,审结2249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8.7%。
进入11月,破产案件审理更为频繁。12月6日,一名破产审判法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是因为从11月起,各地新设立的专门的破产审判庭开始收案。目前,国内中级人民法院大约设立了40多个破产审判庭,且步伐仍在继续。
在这背后,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制度和机制对“去产能”发挥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密集调研执行转破产、破产审理简易程序等破产法实施的具体制度问题。
破产案件受理明显增加
2007年《破产法》施行后,破产案件审理却不温不火,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5年,人民法院新收各类破产案件共计只有19551件。也就是说,全国法院年均审理破产案件只有两千多件。
但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处置僵尸企业政策下,这一情形发生了明显改变。截至今年10月31日,人民法院新受理破产案件3463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9.8%。
尤其是破产审判庭开始运作后,据杜万华在11月底透露,实际上现在人民法院系统共受理的破产案件已经达到8000多件。
其中,由于经济发展等原因,江苏、浙江、广东三地审理的破产案件数量约占全国的一半,而多年来温州市审理的破产案件数量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
在12月3日举行的“2016破产重组实务研讨会暨供给侧改革法治论坛”上,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叶建平介绍,温州市今年1-10月份受理破产案件338件,审结206件。
同在上述研讨会上,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邹明宇介绍,北京一中院在9月26日成立了清算与破产审判庭,11月以来已收案约20件,超过了今年前10个月收案数量的总和。
叶建平认为,破产制度的理念是及时止损、积极化险,但如果破产制度得不到很好实施,僵尸企业“会深陷”财政地狱,大量消耗社会资料,破坏竞争力、减少生产力,并拖累整个经济增速。
“问题债务与GDP、财政总收入比值相当高,且呈持续性增长态势,而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到位率比较低,经济社会问题严重。”叶建平说。
“虽然今年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数量相比去年增多,但是就案件总数来讲,相对大量需要救治和出清的企业而言还只是冰山一角。”杜万华说。
北京市一名破产领域律师告诉记者,“相对于每年审理的几千起破产案件,目前全国有约1160万件执行不能的案件,其中大多数案件的债务人是企业,这些都得消化。”
所谓“执行不能”,是指客观条件下无法执行的案件,比如债务人为无职工、无办公场地、无资金的“三无”企业。
11月18日,北京市一中院受理了北京市首例执行移送破产案件。北京国光高科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国光公司)是107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债权总额超过6亿元。其全部资产被拍卖后,只能偿还约一半债务。
公开报道称,国光公司已停止经营,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定代表人也无法取得联系,执行程序一度陷入僵局。在此情况下,法院受理了部分债权人申请其破产的请求。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该案目前正在选任破产管理人。
但即使解决了立案难问题,如果破产案件审理还像以往那样审理程序复杂、持续时间长,仍难以达到维护各方和社会利益的目的。
“有的破产案件审理时间长达十年。”上述北京市的破产领域律师说。
“增设简易程序其实并不难,对资产数额不大、债权债务关系简单的案件完全可以快审、快结,但需要修改破产法。”他说。
立案难问题待解
事实上,破产案件的顺利审理,关系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
2015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在处置“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司法部门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
2016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召开破产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最高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称,关于破产案件立案难、怎样清理“僵尸企业”等问题,中央都作出过重要指示。
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杜万华9月13日在破产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书面稿中介绍,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不懈努力,破产法的实施受到中央高度重视,并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重大国际合作议题。
其突出表现为,今年9月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与美国总统奥巴马在G20杭州峰会期间开展会晤。建立和完善破产制度和机制,进入了中美元首杭州会晤中方成果清单。
清单中,中方作出的涉及破产审判的承诺为:中方高度重视运用兼并重组和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制度和机制依法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在解决产能过剩问题过程中,中方将通过继续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庭、不断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以及运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推进破产法的实施。
上述承诺已取得重大进展。比如目前全国已建立几十个专门的破产审判庭、今年8月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开通等。但相关制度也有待完善,集中体现在破产案件立案难、破产审判缺少简易程序等。
记者得到的杜万华的发言稿中介绍,解决破产案件立案难问题被高层多次提及。习近平总书记也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着力解决这一问题。最高法院今年7月28日出台《关于破产案件立案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要求人民法院解决这个问题。
“对于符合破产立案条件的破产申请,地方法院拒绝立案的,发现一起就向全国通报一起。”杜万华说。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正在起草涉执行转破产程序的司法解释,目的也是要解决破产案件立案难问题。这份司法解释正在全国法院系统征求意见,有望年内公开。
(原标题:2016年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激增 助力“僵尸企业”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