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7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针对性地对预算执行中的问题进行明确,通过扩大预算单位用款自主权,加大事前、事中、事后财政监管力度等措施,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效率和效益。
此次《通知》的一大亮点,就是扩大预算单位用款自主权。“自2017年开始,预算单位不再报送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划分建议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预算单位根据资金使用预计情况,自行编制用款计划中的资金支付方式。如果执行中预计情况发生变化,及时上报调整用款计划就可以。此外,按照《通知》,单笔支付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单笔支付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两种方式。通俗地讲,前者将资金直接付给收款人,后者则拨给用款人由其自行决定花销。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是借鉴国际经验,将经常性小额支付在授权范围内交由预算单位管理。”财政部财科院副院长白景明表示,这样可以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的情况下,加强管理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同时,每日大量发生的小额支付由财政授权预算单位自行支付,不需要逐笔向财政部门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扩大了零余额账户开设范围。“比如,使用财政资金的中央高校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等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这样就纳入到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范围。”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此外,中央预算单位所属异地、异址办公的非法人独立核算机构,也应该由主管部门报经财政部审核后,开设零余额账户。
专家表示,扩大零余额账户开设范围,对于优化国库集中支付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财政性资金的支出每天由代理银行暂时垫付,日终实施清算,调度过程由间接变为直接,增强了政府对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能力;另一方面,预算单位直接登录国库集中收付软件就能够提出用款申请,方便其用款,加快了财政性资金的运转效率,提高了使用效益。此外,这还有助于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广范围。
同时,如何加强财政监管力度也成为改革的重点。“要加大事前、事中、事后财政监管力度,在保障资金支付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效率和效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加强监管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在扩大零余额账户开设范围的同时,从严控制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比如,使用“清单”式管理,除了一些特殊规定的支出外,预算单位不得从零余额账户向其他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