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我国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全面推开了“营改增”试点工作,目前该试点工作运行已超过半年。作为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可谓是最有力的降成本举措,其减税降负效果正在显见且将持续。“营改增推开并非一劳永逸,日后还要根据经济的发展、改革的需要、立法的要求进行进一步改革。”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日前召开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政策吹风会上指出。
数据显示,今年5月至10月,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共有1064万户纳税人完成税制转换,累计实现应纳增值税5554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累计减税达965亿元,26个细分行业全部实现了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预定目标,税负下降了14.8%.
从宏观上来看,官方预计全年减税将超过5000亿元的总规模,相当于去年全国税收总额的4.5%;从微观上来看,“营改增”对于企业活力的激发成效也较为明显。数据还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5.87元,同比减少0.17元。其中,一些企业将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主业中剥离出来后,更加专注于提供某类型服务,成为效率更高、专业更强的创新主体。“营改增”不仅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了更广阔的空间,也为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营造出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史耀斌表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相关营业税纳税人都改为缴纳增值税,实现了营业税到增值税的税制转换,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活力,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冲了经济下行压力。从税制运行实时监测情况来看,试点总体上取得了良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而在征收管理、优惠政策方式等问题上,都是增值税改革需要完善的地方。‘营改增’试点开始以后,改革任务还很重。”史耀斌进一步指出。
“影响‘营改增’税负变化的有两个主要因素,分别是税率与抵扣项。‘营改增’为了避免税负上升,较大规模地降低了标准的增值税税率,增设了11%和6%两档低税率,收入不满500万的小微企业还可以享受50%左右的征收率下调优惠,相当于减税40%。此时,扩大进项抵扣便成为了减税的关键。”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不过,在执行当中,建筑业的建筑工人劳务与沙石辅料、房地产业的佣金等,这些项目都面临着无法取得发票或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窘境。此外,虽然“营改增”将不动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投资等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纳入抵扣,但企业仍有大量的支出是无法获得抵扣资格的。
“抵扣项的设计与平衡极为关键,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税负和政府的税收。”聂日明进一步表示,抵扣项过少、过严会导致实际税负升高,引发纳税人“反弹”;抵扣项过多则会降低财政收入。可见,抵扣项的制度安排需要一个合理的确认程序。目前,抵扣税的认定主要由财政与税务部门把握,纳税人的利益很难得到充分的保障,考虑到抵扣项的认定本身就应该是税收法定的一环,各级人大应该拥有对抵扣项安排的决定权。
对此,史耀斌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贯彻税收法定原则,今后所有的税收条例都将上升到法律层面。立法的工作需要与增值税改革试点和改革方案有机结合,适时启动增值税立法工作,把改革成果和改革取得的成效、制度性安排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税制的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
“增值税立法路线图——营改增、优化税率、完善税制、调整体制、立法,全面实施‘营改增’是首要任务。”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此次“营改增”的实施方案设计,充分考虑了未来增值税立法的相关问题,延续营业税原有优惠政策,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既是当前确保“营改增”试点改革顺利推进的需要,也是为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适时推进增值税立法预留时间。
(原标题:全年减税将超过5000亿元 政策显效 “营改增”改革任务仍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