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深圳表示,近期,非法和变相期货活动在全国有蔓延的趋势,证监会将配合公安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然而,与证监会高层收紧监管的表态不同,福建省却在上个月刚刚修改并通过了《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反而降低了对违反经营规则的交易场所的惩处力度。
更令投资者不解的是福建泉州的监管方法。
早在今年3月,十数名投资者曾聚集福建泉州,针对东南大宗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东南大宗”)展开了一次集体投诉。据泉州市金融工作局(以下简称“金融局”)后来出具给投资人的回复函,该局早在2015年8月即发现东南大宗的交易模式涉嫌违规;但直到2016年4月15日,金融局才责令东南大宗进行整改,并强制其所有交易品种下线。
从东南大宗下线所有交易品种至今,又过去了半年,虽然不少投资人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赔偿问题,但还没有一家法院作出判决。
无证“东南油”
投资人樊先生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讲述了他在东南大宗交易“东南油”的经历。2014年11月的某一天,樊先生在网上认识了一位自称姓郑的女士。这位郑女士经常向樊先生展示一些她“炒现货”的收益。樊先生于是在她的指导下到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开户交易。一开始,将信将疑的樊先生入金数目较少,直到2015年3月,准备结婚的樊先生从家人处获得一笔2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但由于女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笔钱并未使用。这件事被郑女士知悉后,她劝说樊先生跟着她转战东南大宗。理由是后者的手续费更低。
被她说服的樊先生通过QQ客服,又在东南大宗开设了账户,其交易的品种是“东南油500”和“东南油1000”。在之后短短的20多天时间里,樊先生投入的20万元就仅剩下数千元。而此时,郑女士又以各种理由推脱与樊先生联系,直至完全失联。
多位投资人反映,其交易的“东南油”从未交割,且交易模式采取的也是集中、连续竞价的方式。投资人由此对东南大宗的经营资质产生怀疑,并向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请信息公开。根据泉州安监局的回复,东南大宗未曾在泉州安监局及交易所所在地鲤城区安监局办理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国家商务部也在《政府公开信息答复函》中表示,未收到过东南大宗或其会员单位关于原油、成品油仓储、销售经营资质的申请,也未向这些企业核发过原油、成品油仓储、销售经营的批准证书。
迟到的“整改”
与樊先生具有相似经历的投资人不在少数。2016年3月,数十位投资人前往泉州东南大宗总部进行投诉。据参与投诉的投资人董先生回忆,他们先后向泉州市政府、商务局、金融局、信访局及公安局反映过东南大宗不具备原油经营资质却交易原油的问题。“最常见的回答就是(东南大宗)不属于他们管辖,他们建议我们去找其他单位反映问题,或者寻求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董先生告诉记者。
不过,董先生等人不断投诉还是引起了当地媒体和监管部门的重视。福建地方媒体东南卫视随即采访了相关投资人,并对东南大宗的经营资质提出了质疑。“其实早在2015年底,就有人陆陆续续去泉州反映东南大宗的问题。后来人越来越多,泉州金融局迫于压力,对东南大宗进行了处置。”董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福建省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相关问题办理情况的回复》。
《回复》指出,“根据我局2015年8月对东南交易中心的现场检查情况和省各类交易场所联合检查组2015年12月对东南交易中心的现场检查情况,东南交易中心存在采用做市商交易、集中交易标准化合约、买卖同一交易品种的最小时间间隔小于5个交易日等模式,违反了《管理办法》(指《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局已责令并督促东南交易中心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已于2016年4月15日下线所有交易品种。”
“金融局早在2015年8月就了解到了这个情况,但直到2016年4月才采取了行动。我接触到的许多投资人都是在2016年春节期间入市的。如果他们当时发现问题能及时监管,会有后来的受害者吗?”董先生说。
疯狂的扩张
泉州金融局强制东南大宗下线所有交易品种后,大部分维权人都寻求司法途径解决争端。记者多方联系了从事东南大宗招商工作的居间商,得到的回复均为其目前已不再代理东南大宗的业务;当记者询问原因时,他们均三缄其口。
同时,记者注意到,东南大宗的官网已经多日未见更新。最新的一条更新时间是2016年9月2日。交易方面,最新的公告则是8月4日的《关于恢复出金时间的通知》。记者拨打东南大宗联系电话及客服电话均无人接听。其中,客服电话已暂停服务。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东南大宗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1亿元,法人叶孙福。其股东为华侨大学(泉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福建泛亚有色金属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鲤城联华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福建金联华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四家企业以3∶2∶3∶2的比例持股。其中,福建泛亚与福建金联华的法人为同一人,均为梁小岩。
近年来,东南大宗除了自身涉足大宗现货交易,还投资多家现货交易平台,足迹遍布全国。东南大宗于2015年7月投资设立了福建省华侨互联网金融服务信息平台有限公司。这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成立至今不满两年,却先后投资或设立了10家企业,其中交易所就占7家,分别为武夷山茗汇商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华北农畜草牧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包头华北金融资产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包头华北矿产能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包头华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华侨离岸商品交易平台有限责任公司与大连泛亚太电子交易有限公司。除大连泛亚成立时间较早,为2000年外,其他6家交易所全部成立于2016年;包头4家企业的注册时间更是在同一天。
惩处或减轻
东南大宗整改的结果尚不明晰,投资人的诉讼也还悬而未决。上个月,福建省政府修改并通过了新《办法》(省政府令第180号)。本次修改最引人瞩目的地方是新《办法》降低了对违规经营交易场所的经济处罚力度。
原版《办法》第5章第32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违规开展经营活动的,由省金融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该文中的“第十六条”是针对交易所交易模式的规定,主要参考了国办发37号及国发38号文件中清理整顿对象的条件。
而新《办法》删去了上述第32条的内容。在处理方式上,公告将原第32条的内容作为新第33条,同时全部更改为原第33条的内容。由于原《办法》第32条是中经济处罚力度最高的条款;修改后,交易所将面临至多不过3万元的罚款,其违法成本明显降低。
对此,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表示,违规行为下调处罚标准的管理行为充分体现了主管部门对该类型交易的放纵。“这种处罚连挠痒痒都够不上,估计没有一个交易场所会当回事来认真执行。我认为地方规定的出台违背国务院政令的精神,”王德怡说,“国内对于现货大宗商品市场的管理难以摆脱运动式执法的窠臼,被清理掉的往往是背景不够强硬的小平台。而天津、广东、江苏、云南等地的多个非法期货平台至今迄立不倒,与监管部门的失职有很大关系。当务之急,是改变监管部门的工作作风,直接受理投资受害人的举报投诉并及时启动调查和认定工作;同时贯彻垂直管理的体系,排除地方政府部门的利益输送和非法干扰,并推动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进一步明确非法期货交易的具体认定标准与程序”。
截至发稿时,泉州金融局未对《中国经营报》记者的采访内容作出回应。
(原标题:东南大宗整改“滞后” 地方处罚力度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