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的良知是什么?三个维度回顾林张产业政策之争
刘远举
张维迎与林毅夫关于产业政策的争论,简单的归纳,林毅夫倾向于政府用更多的产业政策来识别比较优势,因势利导,推动国家经济发展。而张维迎认为,出于贪婪和无知,产业政策往往起到负面作用。
林毅夫对产业政策的定义过于宽泛,把专利保护、税收、竞业禁止都纳入了产业政策的范围,甚至把产业政策等同于政府作用。实际上,制定并严格执行知识产权、劳动、合同、乃至产权的保护,是任何一个现代政府都应该不遗余力的去做的。这既不是产业政策的范围,也不是经济学家会反对的。实际上,张林二位的争论点在于,政府是否应该用诸如审批、财政补贴等产业政策,去定向的扭曲要素价格,扶持某一类行业、新技术发展。
学者VS公知?
在旁观了此次争论后,很多人认为,林的观点与叙述,都显得更加专业。相比之下,张维迎的观点与叙述,都了无新意,过于常识,甚至像社交媒体上的“公知”,并进而产生轻视。
的确张维迎更多的是在谈论常识,显得不那么学术,但在现阶段的中国,很多时候最重要的是把常识重复无数遍。而且,微妙的是,张林二人的观点决定其话语的对象、受众,而支持者的类型,反过来决定了他们论述的话语形式的不同。
林的观点,支持一个相对更大的政府,直接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的扩权与增加预算,呼唤出产业政策在量上的扩张,其支持者是相应的预算部门。既然受众层次如此,林的话语自然更接近直接制定产业所需。产业政策是必然的,有着牢固利益的现实政治与经济基础,不可能全面取消。而张倾向于一个产业政策上的小政府。他的呼吁,试图唤起的是企业家、民众,只有大规模的讨论,形成普遍的响应,社会观念对产业政策质疑、反思,形成普遍的共识之后,才有可能影响到决策,进而改变中国今后的产业政策,倒逼出不管从规模还是质量上更审慎、更科学的产业政策。有了这一层分析,就不难理解张像公知,而林更加专业。
实际上,正是“公知化”的辩论方式,引发了一系列后续讨论与舆论热议,如果仅仅是晦涩的学术争论,恐怕就仅仅限于书斋与庙堂。
政策领域的公共呼吁,从来都是重要而必要的。“白猫黑猫”、“部长决定了,还要处长说了算?”“投资不过山海关”,这都是不是严谨的政策论述语言,但其呼吁的效果不言而喻。所以,张所持有的“更激进的市场观念的观点与叙述方式”,可谓取法其上,得乎其中。
产业政策VS市场经济?
在林毅夫的理论体系的事实基础,是中国过去三十年的经济成功。
张五常认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经济成功源于县域竞争,这是中国做对的事。县域竞争,更精确的说,是县域官员政绩竞争。这种政绩竞争,在计划经济时代也存在,导致的却是各地激烈的大跃进、大炼钢、放卫星。
产业政策也同样如此。本质上,大炼钢铁是一种进口替代类的产业政策。发展钢铁产业是对的,有着明确的技术前景,不过,缺乏市场机制来承接产业政策,缺乏公民权利来恪守底线,在当时市场与公民权利极弱的中国,这个产业政策并未导致中国钢铁产业的大发展,反而导致了极其荒谬且悲惨的结果。实际上,不管是大跃进、还是农业学大寨吗,本质上,都是产业政策。没有市场的产业政策是极其可怕的。
其实,在一个正常国家,市场中的企业家、劳动力的就业需求,会自动的聚集为政治上的特定的产业政策游说。比如,前不久出狱的传奇人物牟其中,他罐头换飞机的行为,某种程度上就是市场获得经济自由之后,自发的一种出口导向的行为。甚至连中国加入WTO也有市场机制的作用。
实际上,中国过去三十年的发展,政府虽强势主导市场,但其运作的基础却是改革开放引入的市场资源配置方式。政府在市场中用权力调配资源、市场化运作、招商引资,政治竞争才能被转化为经济发展。所以,中国过去三十年的发展,中国真正做对的是,把政治竞争放在了市场的基础之上。过去三十年的发展,更多的是市场替代产业政策的结果,而不是产业政策本身的结果。即便要强调产业政策的成功,在任何场景下也应该同时强调市场的基础性作用。
过去三十年的成功,除了市场起到基础性作用之外,还有特殊的历史阶段。
改革开放三十VS后三十年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极速增长,过去30年经济的巨大成功,被总结为一种“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方式,“中国模式”的概念被热炒。30年的极速发展已经让中国一定程度上走出了纯承接技术转移的阶段,来到另一个拐点的门槛上。
在新古典学派经济增长理论中,全要素生产率是长期经济增长的原因,其中技术的作用非常重要。从全要素增长理论审视中国经济过去三十年的大发展,不难发现其大背景是承接国外的技术转移,FDI流入、世界工厂、实质上都是技术转移的具体表现形式。政府强势主导和市场化的结合,的确非常适合这一阶段的发展所需。某种程度上,这正是“中国模式”成功的精要所在——结构主义的“过”和“华盛顿共识”之“不及”皆在于此,也可解释非洲和东欧国家对“华盛顿共识”的抱怨。
中国过去和当下政府的强大主导处于承接技术转移的大背景下。因为承接的是成熟的技术转移,已经过市场甄别,承接技术一方已经知道高速公路、地铁、发电厂、水坝、核电站、纺织厂、炼钢厂、乃至股份制、股票市场的技术和经济合理性——即使这种经济合理性在短期不存在,但长期来看,总体上肯定是正面的——只要上马,有量、有速度即可,无须损失在试错中的效率转化成了发展速度。撇开意识形态不谈,“不争论”的经济合理性也来源于此。在这个历史阶段,政府强势主导的一些特点,如:集中力量办大事,产权弱约束,不追求市场效率,忽视风险、甚至低人权就成为了经济发展在承接技术转移阶段的优势。这一点也得到企业家认同,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就是最好的证明。
如果说过去30年,政府“因势利导”的“势”,从最宏观的层面上指的是相对清晰的、明确的中国和发达国家间的技术差距,而接下来中国将面临的是未知的、技术创新中各种不明确的“势”。首先,随着技术差距的缩小,经济差距、工资差距都会缩小,技术转移的收益就会变小,技术转移对经济的拉动就会变小。这个时候源于创新的经济驱动就变得非常重要。如何面对创新、产业方向选择中的不确定性就变的非常重要。然而,这恰好是过去三十年成功的“中国模式”所不擅长的。这是因为地区竞争机制是基于政府官员的短期目标,而企业家创新需要的是长期稳定的预期。
有为政府VS良治政府?
林毅夫提倡的是有为政府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助推经济发展。产业政策,本质上是政府行为对于产业发展所做出的技术选择,瞄准的是技术前沿。当一个经济体与外界的技术差距越小,面对的技术不确定就越高。应对这一变化的,首先就是科学与技术领域的学术自由。技术改变带来的生产力、社会组织生产形式的变化,产业升级中所要求的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则要求的是社会领域、政治领域的学术自由。对政府的廉洁、透明、高效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过,现实并不乐观。
以新能源车为例,新能源车是未来一个可能的方向,但审视中国的新能源汽车政策,不难发现诸多尴尬之处。在最近曝出的丑闻中,补贴电动汽车的300亿预算中,有100亿涉及骗补。掌管补贴的官员真的傻到如此程度吗?当然不是,这其中必然存在官商勾结,合谋骗取补贴。
而对比看网约车政策。最近美国最高法的判决基本上从公民权利的角度确定了Uber未来的前景,使之可以确保稳定的经营预期,从而加大在无人驾驶、智能交通领域的投入。某些时候对网约车政策的更开放原则考虑的不只是租车这一个行业。
还有一些项目,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甄别而不是市场甄别,是政府强制而不是市场协商所造成——并不能如林毅夫教授所设想的那样解决外部性,反而强制、无偿转移外部性,最终积累风险、造成无效投资。
张林二人关于中国产业政策的争论,这是一件好事。不过,相对而言,这场争论是抽象而“无害”的。如果前述的产业争论不能出现在大众面前,就意味着中国的产业政策缺乏一个科学、透明的决策基础。
显然,这些现象,反映的正是一国产业政策效率所依赖的真实的外部环境。
林毅夫的理论体系是建立在中国改革开放历史上的,但是,面对新的技术、经济阶段,过去30年经济增长的贡献因素,正在逐渐变成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障碍。历史中积累的经验无法面临新的形势,况且这历史才仅仅30年,刻舟求剑的把30年的经验变为理论,进而指导以后30年的经济发展,也会遇到诸多问题。所以,中国前三十年的成功,所谓北京共识、中国模式,并不能为中国在后几十年产业政策的效率背书。
林毅夫曾说过:“我从来就认为,谈论政策问题与讨论纯粹的学术问题是不一样的。谈论政策问题,只能从当下你所拥有的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出发”。这个边界一定包括一个国家的现实状况。产业政策并不是在真空与黑板之上,它的效率依赖于真实的政治环境。
这正是林毅夫最令人“费解”之处,他仅仅谈一个有为政府可以帮助后发国家实现赶超,但没有论及这样的有为政府是什么样的。可以清楚确定的一点是:在当下的中国现实中,谈“有为”政府的产业政策,不能对“良治政府”避而不谈。
政府清廉程度、公民权利要素反映的产业政策的真实成本,这都是良好、高效的产业所需,从这个角度看,有为政府必然是良治政府,如果更精确的话,这里的良治指的是针对创新阶段的,而不是技术转移阶段的。
所以,对于张维迎的观点,林需要回应的不仅仅是论述“产业政策是必要的”,还需直面社会与政治现实,谈谈面对缩小的技术差距,在新的经济发展阶段中,一个有为政府对政府本身的要求是什么。这既是现实学术的必然,也是经济学家的良知。
(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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