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陕西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陕西省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将通过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加强医疗机构经济管理等方式综合控制医疗费用。
为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陕西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晰清单制度,严禁医疗机构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
同时公立医院要通过优化诊疗业务流程、积极推行日间手术等手段,努力缩短平均住院日,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逐步降低到9天以下,二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逐步降低到7天以下。
(原标题:陕西严控公立医院费用不合理增长)